評標委員會構成: 7 人。
其中:招標人代表: 2 人,評標專家 5 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按《四川省評標專家和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川辦發〔2021〕54 號)、川府發〔2014〕62 號第三條、自府發〔2014〕23 號第五條規定執行,《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令第 12 號)第九條規定執行。
注:評標委員會組建時,可增加評標委員會人數,
但招標人代表人數不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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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現重新上傳招標文件,以本次上傳的招標文件為準,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注:請各投標人仔細查閱,投標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網查詢,下載修改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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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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