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項目
配送具體要求如下:
1.保證其提供的商品為本協議或者訂單中指定的、全新的、未使用過的商品,并符合該商品的行業標準和使用說明等明示或暗示的質量、技術和安全狀況,同時不低于中國對此類商品制定的國家標準。
2.對有保質期的商品,應確保其交付商品在保質期內,并且剩余保質期不得低于全部保質期的1/2。若商品為進口商品,則剩余保質期不得低于全部保質期的1/2。
3.全部商品,均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包裝,包裝應適宜于商品運輸,確保商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國航物業酒店管理 北京中航泊悅酒店。保證商品內包裝應達到如下標準:
(1)應在商品的內包裝和外包裝上用中文標明品名、廠家、規格、型號、品種,內、外包裝標識應相符并與訂單完全一致;
(2)商品箱、包、袋應做到內、外完好無損;內、外包裝無字跡涂改、損壞、重復粘貼覆 蓋等現象;
(3)商品內、外包裝的品名單位、名稱、規格、型號、品種、數量、條碼等均應相符,并與本協議約定或“訂貨單”相關標識吻合;
(4)商品標簽無任何涂改、粘貼、覆蓋,條碼無雙碼、錯碼或覆蓋等現象;
(5)商品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標識應清晰,無任何涂改、重復、超前或易被抹擦等現象;不同生產日期的商品應分開包裝。
4.按照訂單指定時間(除非雙方另外約定,該指定時間為酒店發出訂單后的48小時內)將訂單項下之商品送達甲方指定倉庫,按甲方要求將貨物卸至指定倉庫,并整齊安全的堆放于指定的商品線上,同時,送貨方也應承擔商品運送、堆放相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運輸費、保險費、人工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