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云南省大理州南澗縣、云龍縣。
2.2規模:
2.2.1龍街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龍平村周圍。項目額定容量為130MW,安裝容量為157.50924MWp,擬以5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220kV營盤村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2板橋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麥地坪村附近,額定容量為70MW,安裝容量為86.2399MWp,擬以2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220kV德安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3沙樂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沙樂村附近,額定容量為60MW,安裝容量為73.87408MWp,擬以2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220kV德安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4德安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阿紀苴北側、大歇場東側,額定容量為70MW,安裝容量為86.398MWp,考慮同批次板橋項目、沙樂項目、保舍么項目、可保項目送出方案,本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匯集上述項目共360MW電能后以1回220kV線路接入營盤村220kV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5保舍么光伏發電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安召村委會官地村周圍。項目額定容量為80MW,安裝容量為98.88MWp,擬以3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220kV德安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6可保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南澗縣公郎鎮沙樂鄉朵么村及茶花樹村附近,額定容量為80MW,安裝容量為98.60MWp,擬以4回35kV集電線路連接至220kV德安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7雙河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云龍縣團結鄉,額定容量為80MW,安裝容量為98.8036MWp,本項目不新建升壓站,擬以3回35kV線路接入大村220kV升壓站(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2.8大村光伏項目:本項目位于大理市云龍縣團結鄉,額定容量為150MW,安裝容量為185.4804MWp,本項目新建1座220kV升壓站,以1回220kV線路接入苗尾水電站220kV側(本招標不含此架空線路工程)。
2.3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
標段 |
標段名稱 |
項目名稱 |
直流側容量(MWp) |
額定容量(MW) |
升壓站(kV) |
|
標段1 |
瀾滄江新能源公司龍街、板橋、沙樂等8個光伏項目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承包招標 |
龍街光伏項目 |
157.50924 |
130 |
/ |
|
板橋光伏項目 |
86.2399 |
70 |
/ |
||
|
沙樂光伏項目 |
73.87408 |
60 |
/ |
||
|
德安光伏項目 |
86.398 |
70 |
220 |
||
|
保舍么光伏項目 |
98.88 |
80 |
/ |
||
|
可保光伏項目 |
98.60 |
80 |
/ |
||
|
雙河光伏項目 |
98.8036 |
80 |
/ |
||
|
大村光伏項目 |
185.4804 |
150 |
220 |
||
|
合計 |
860.78 |
720 |
|
||
2.4施工地點:云南省大理州南澗縣、云龍縣。
2.5計劃工期:
(1)龍街、保舍么、板橋、沙樂、可保、德安6個光伏發電項目:計劃2025年12月開工,2026年3月31日前全容量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開工日期延后不超過1個月的全容量投產時間不做調整。
(2)雙河、大村2個光伏發電項目:計劃2025年12月開工,2026年6月30日前全容量投產,具體開工日期以發包人或監理人書面通知為準,開工日期延后不超過1個月的全容量投產時間不做調整。
2.6 招標范圍:
2.6.1設備材料采購:光伏組件、固定支架、集電線路電纜、主變、箱變、逆變器、SVG、GIS、集電線架空導線、OPGW光纜、預制艙、35kV開關柜(龍街項目除外)由招標人采購提供(甲供);其他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設備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購(包含但不限于龍街光伏發電項目含35KV開關柜、涉網二次設備、視頻安防系統、場區監控系統及電纜線材等)。
因龍街光伏項目接入營盤220kV升壓站35kV母線,本期需擴建7面35kV開關柜及相應二次設備擴容,已建升壓站35kV開關柜廠家為思源電氣股份有公司設備,為滿足設備兼容性,本期新建開關柜與原有開關柜廠家需保持一致;為保證設備供貨進度,此部分設備由承包人采購,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
2.6.2現場施工:升壓站及光伏場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裝工程,包括升壓站及光伏場內所有建構筑物、各類設備基礎(含設備接地及常規接地裝置工程)、埋設件的制作、安裝等,進站、站內、進場、場內道路的新建、改擴建及維護保通工程,35kV集電線路工程,視頻安防(場區視頻監控、二維地圖定位安全全控、無人機巡檢等)系統施工工程,通信工程,圍欄、接地、消防、截排水、環水保專項工程、擋護、植被恢復等相關土建及安裝工程,安全標準化建設所需設備、設施及標志、標識安裝工程,以及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及安裝工程。
2.6.3調試、試驗及驗收:負責本工程質監、并網、單位工程、啟動、生產移交前的試運行、移交、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水保、環保、消防、安全、職業衛生、防雷接地等所有專項施工、專題報告編制及驗收(不含項目前期專題報告),檔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驗收等工作;本項目所涉及的質量監督、智慧基建管理系統、設備監造、現場性能測試、二次復核性試驗、涉網試驗、調試數據質量監督、接入集團運維中心由發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單位負責,投標人負責配合第三方單位(其中,智慧基建管理系統設備位置遷移、保管和日常維護由承包人負責),其余本工程所涉及的調試、試驗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負責完成本工程質監、并網、單位工程、啟動、移交、竣工驗收等;除發包人另行委托,并網前所有調試(含涉網調試)工作由承包人負責,多站共用升壓站的需配合站間集電線路調試工作。其它本招標文件中未明確列出,但對于一個光伏項目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滿足電網公司接入運行要求、滿足國家及公司竣工驗收需求,仍屬承包人工作范圍。
2.6.4協調工作:負責項目建設永久用地和租賃土地的手續辦理及相關征用工作,委托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單編制并出具繳納耕占稅所需的光伏項目投影面積認定報告;負責征地紅線放樣、記錄、釘樁、拉線及影像留存等工作;負責施工過程中與當地政府及村民的協調工作;負責施工、生產生活臨建用地、棄土場用地等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復原、復耕、復綠及恢復工作(包含植樹、種草等,按照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實施并通過驗收);負責施工中阻工等協調以及其它不可預見事件的處理工作。
2.6.5其他工作:
(1)負責辦公及生活設施、材料設備堆場、鋼筋加工廠、施工設備檢修廠、施工便道等臨時設施修建。
(2)負責承擔項目施工過程中質監站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項目所在地政府職能部門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電網歷次質量監督及檢查產生的費用。
(3)負責承擔工程啟動驗收、工程試運行和移交生產驗收、環境保護專項驗收、水土保持專項驗收、工程消防專項驗收、職業衛生專項驗收、安全專項驗收、檔案專項驗收、防雷接地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編制、項目竣工驗收費等所有涉及的驗收費。
(4)負責各場站數據上傳發包人集控中心,實現集控中心遙信、遙測、遙調、遙控等監視控制功能,滿足國家、行業標準及云南電網對于遠程集控相關要求,數據經集控中心上傳至華能集團智慧運維中心(發包人委托第三方機構安裝調試),投標人負責配合第三方機構開展集控站硬件盤柜安裝、設備上柜、網絡布線等工作。
(5)負責按要求開展本標段項目投產階段計算機監控系統等保測評及安全防護評估工作。
(6)負責5G網絡覆蓋工作:1)對場區內無線網絡信號無覆蓋或弱覆蓋的區域開展5G公網通信網絡覆蓋,包括光纜施工、基站建設、設備取電、設備安裝調試、網絡測試等工作,最終提供場區內的5G公網通信服務;2)負責5G網絡服務,確保網絡設備正常運行,網絡指標不低于國家、行業及建設標準要求(承包人須一次性完成25年的5G公網服務費繳費,繳費標準按照運營商增值業務收費標準及方式進行)。
(7)負責工程生產移交驗收前的施工及生活用電、用水的繳費。
(8)承包人負責規劃縣級及以下道路運輸方式、運輸路線,解決運輸路線上影響運輸的如架空線路(如光纜、輸電線路等)改造及遷移、橋梁加固、路面加寬、道路維護、運輸車輛的拖拽及牽引等涉及的工作。
(9)承包人須充分考慮各電站道路運輸條件,本著滿足設備車輛運輸要求在場區內適當位置設置臨時物資倉庫及露天堆放場,臨時物資倉庫及露天堆放場須設置在運輸車輛能夠到達的位置。甲供設備物資由發包人負責運輸至承包人設置的場內臨時物資倉庫及露天堆放場。施工完畢后,承包人負責將剩余甲供物資運輸至發包人指定地點堆放,包含物資歸集、組件打包、裝車、卸車等工作,費用由投標人按清單進行報價。
(10)承包人須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并承擔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等產生的費用。
(11)承包人負責水土保持工程及環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施工、組織驗收并取得驗收備案批復、通過政府核查驗收),并負責依據批準的環保、水土保持方案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做好水保防治區的驗收工作,按要求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備,滿足光伏發電項目環水保相關要求,并與主體工程同步實施,同步投入使用。
(12)承包人負責本項目的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及備案。
(13)承包人負責施工期水環保監測,編制施工期水環保監測報告以滿足水環保驗收要求。
(14)項目前期專題報告由發包人負責,承包人配合。
(15)承包人負責光伏項目投產準備及試運行工作:①發包人視情況通知承包人根據項目現場施工進度及并網投產計劃,于投產前60天組織具備資質的單位及人員進場開展投產并網前的運維準備工作;②項目投產并網后,承包人須對每個光伏項目進行試運行,試運行應在自動控制方式下進行,試運行時間為90天(非連續運行累計運行天數),承包人試運行期間如果由于故障引起試運行中斷,試驗將按規程要求重新進行,試運行合格后正式移交發包人開展后續的生產運維工作。③項目在進入設備試運行前,應完成現場(光伏逆變器)SCADA、綜自、功率預測、AGC、AVC等系統的數據采集,并實現新能源公司集控中心的數據接入以及集團公司新能源智慧運維中心系統的數據接入。
(16)詳細規劃、工程設計方案報批。委托有資質單編制并報批辦理“四證一書”所需的詳細規劃、工程設計方案(此方案僅涉及升壓站需要)等專項報告,取得批復后,配合辦理項目“四證一書”。
(17)承包人應對光伏廠區進行勘察,考慮項目建設地的地質條件,確保項目投產后廠區設施設備安全,包含不限于主動網、被動網(不低于1000kJ)等設施保護廠區設施、設備安全,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18)編制光伏項目投影面積認定報告。委托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單編制并出具繳納耕占稅所需的光伏項目投影面積認定報告。
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合同附件10:施工合同的范圍與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并附證書掃描件。
①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證書在有效期內;
②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
投標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具有2項總裝機容量≥10萬千瓦的光伏電站EPC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建安工程施工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等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
3.2.3.1項目經理:每個項目1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投標單位注冊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提供證書掃描件;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2021〕40號)的規定,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中一級建造師需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提供證書掃描件;
③須為投標單位的在職正式員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員),提供在投標單位近1年社保繳存證明材料;
④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至少擔任過1項光伏電站EPC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建安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副經理,須附合同復印件(包含封面頁、工程實施內容或工程量清單頁、職務確認頁、簽署頁等關鍵頁面,若合同中無職務確認頁,須提供業主出具的職務證明文件或本單位職務任命文件)等業績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2技術負責人:每個項目1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提供技術職稱證書掃描件;
②提供在投標單位近3個月社保繳存證明材料。
3.2.3.3安全負責人:每個項目1名,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①具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提供證書掃描件;
②提供在投標單位近3個月社保繳存證明材料。
3.2.3.4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不得兼任。
3.4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不超過兩家,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購標、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2)專用資格條件“3.2.1資質等級要求”聯合體各方提供滿足要求的資料均為有效,但“3.2.2業績要求”和“3.2.3其他要求”必須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提供。
(3)需提交聯合體各方共同簽定的聯合體協議,并明確牽頭責任方和其它各方所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同時聲明聯合體各方應為履行合同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中承擔升壓站工程的一方,須同時具有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及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承擔光伏場區工程的必須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4)提交聯合體各方的合法授權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應授權聯合體的牽頭責任方代表聯合體的任一方或全體成員承擔本合同的責任,負責與招標人聯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負責全面履行合同,聯合體對項目實行統一集中管理,不得肢解、分散項目管理責任。
(5)聯合體各方在本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11月08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11月14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