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彭水石柳 20.8MW 農光互補新建項目 EPC總承包已由重慶市彭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重慶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項目代碼:2412-500243-04-01-450455)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出資比例為(2:8),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 (重慶公司)重慶彭水石柳 20.8MW 農光互補新建項目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重慶市彭水縣石柳鄉
2.4 建設規模:20.8MW
2.5計劃工期:暫定 2026 年 1 月 10 日-2026 年 7 月 10 日,182 天日歷天,具體以監理下達開工令(或業主通知)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項目設計:包括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勘察設計及竣工圖編制(含光伏發電場、升壓站、集電線路、架空線路),包含編制項目備案變更報告并取得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2.7光伏發電項目全部設備、材料采購:本項目除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 35kV 電纜(不含架空線路部分)、其他電纜(包括低壓電纜、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光纜、35kV 電纜頭由發包人提供外(詳見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表),其他全部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安全 工器具、專用工器具等)、供貨、卸車保管、二次倒運、施工、消缺等。
2.8建安工程:投標人完成彭水石柳二期光伏發電場全部建設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光伏發電場、道路、五通一平、試樁、邊坡防護、排水設施等所 有建安工程(含水源、備用電源)及環水保措施的實施;項目土地清表、余方棄置、垃圾清運等工作;現有道路的維護和交通手續辦理;項目試 驗及檢查測試、分系統調試、整套系統啟動調試、試運等工作,也包含 安全管理備案、質量監督注冊、過程監督檢查及整改閉環(含接入調度 自動化主站系統技術服務、二次安防及通訊系統、通信通道合同簽署費 用等全部費用);項目作業現場視頻項目等建設工作;配合甲方最終取 得商運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辦理、并網手續辦理。
2.9工程驗收:工程驗收(含環保、水保、安全設施、消防、職業病防護設施、防雷、檔案等各項專項監理、監測、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咨詢技術服務、工程安全咨詢服務及投產交付、檔案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不含施工監理項目、不含設備監理項目;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移交、培訓、審計配合等;現場物資管理服務;建設期工程保險(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第三者責任險);從項目建設直至項目竣工驗收的相關審批手續(不含項目備案、林草地、選址意見書、土地預審、建設用地批復、地災評估、防洪評價、水保、環評、文物、軍事、壓覆礦產、社穩、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永久用地土地使用證)。
2.10 項目光伏場區、升壓站征租地過程測量測繪以及配合發包人完成地表附著物清點、統計等工作,繪制廠區租地范圍圖、確認最終光伏場區使用面積)。
2.11 現場協調:投標人負責本標段施工外部關系協調(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協調費分為征租地協調費和其他施工協調費,其中其他施工協調費包括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組、村民的協調;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由于設備、材料等運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施工期間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草地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家畜受損或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費用;各種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政府或組織贊助款項其他為促進本工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如投標人協調不力,招標人出面協調,涉及到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2.12 具體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①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施工場地現場踏勘調查、工程地質勘察、水文地質勘察等全部勘察相關工作。勘察階段應對光伏場址的穩定性和建筑適宜性作出工程地質評價,確定工程區內的建(構)筑物的總平面布置,以及工程地基基礎設計和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方案,并在后續施工過程中予以實施。②設計部分包含光伏發電場所有土建及安裝工程的勘察、初步設計、施工圖紙設計、竣工圖繪制,及與工程實施相關的全部設施、設備、材料的勘察設計等工程全過程的所有設計、服務及相關審查工作并承擔費用。所有設計方案實施前應經招標人審查確認。招標人在招標階段提供可研成果報告(技術部分)和項目光伏場區地形圖(1:500)。③本項目除光伏組件、逆變器、箱變、35kV 電纜、其他電纜(包括低壓電纜、控制電纜、計算機電纜)、35kV 電纜頭由發包人提供外(詳見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表),其余全部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專用工器具等)、供貨、卸車保管、二次倒運、施工、消缺。本電站設備性能指標及整體性能指標必須滿足光伏場址 1000m 海拔及環境工作要求,設備絕緣等級按高海拔高度進行修正。按公司要求本項目暫估價設備監造和設備監檢由招標人另行委托并承擔費用。為保證設備性能和質量,投標人采購的主要設備和材料不得是公司不良供應商名錄企業生產。④施工協調部分,招標人只負責光伏場區、場內道路及集電線路(不含架空線路)的征租土地的手續辦理并承擔費用(超出紅線面積的所有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負責施工過程所有實際 工作及對外協調工作及相關協調費和特殊約定費用,負責本項目架空線 路塔基、線路走廊、跨越等所有征租地手續辦理并承擔各類費用,負責 本項目臨建設施臨時用地的手續辦理、各類費用繳納及相關協調處理等,負責復墾及跡地恢復(滿足環水保要求)并通過主管部門驗收,所有的 協調及費用均包含在招標范圍內。投標人負責本標段施工外部關系協調 (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開展征租地及地上附著物補償工作所需的與政府、村組、村民的協調及費用;由于施工干擾所引起的村民阻工協調及費用;由于地籍邊界不清所引起村民糾紛的協調及費用;由于設備、材料等運 輸所引起的占壓、損壞影響到第三方的權屬物的協調及費用;施工期間 造成的水土流失、環保、林業、草地罰款費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因征 地問題阻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人員、機械、環境的改變導致的農田 家畜受損或傷亡的協調及費用;因施工導致的粉塵、噪音、交通阻塞而 引發的群眾不滿的協調及費用;他人為索要錢財進行的故意無理取鬧、騷擾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阻撓施工的協調及費用;因投標人技術、設備、人員問題,導致的超出設計臨時用地范圍需要增加臨時用地而進 行的協調及費用;需要當地群眾或者政府出面協助施工而進行的協調及 費用;各種因工程需要所發生的政府或組織贊助款項、其他為促進本工 程順利進展的協調工作及費用等。如投標人協調不力,招標人出面協調,涉及到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⑤施工建設部分,包含光伏場區、35kV 集電線路、門禁和圍欄、標識牌、護坡治理、防洪、消防設施等,施工檢 測部分包含光伏區試樁、工程樁檢測、地基檢測、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觀 測等。施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基礎及安裝工程,接地工程,環水保工 程,道路工程(含大件運輸進場所必要的場外道路修整和恢復、牽引、協調費用),集電線路工程及所有安裝工程。消防系統,場區內永久安 全防護、驅鳥、隔離、警示、告警等所需設施、設備、標識標志等。也 包含為落實環評、水保、消防、安全設施等相關專題及行政批復文件要 求而實施的其它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項目。投標人負責本項目廠用外來電 源接入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設備采購、安裝、并網驗收、移 交前的運行維護及與當地電網公司的協調、手續辦理等工作),以及項 目送出工程臨時轉永久項目,施工區范圍內各種線路、管道、道路的交 叉跨越及遷改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施工安裝建設包含工程中所有 常規試驗、建模試驗、特殊試驗及涉網試驗并承擔費用。投標人在工程 建設期間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危害防治法》等要求,落實職 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并承擔費用。⑥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建模試驗、涉網試驗、一次調頻試驗等接入電網應完成的所有試驗項目)、測試、并網、啟動試運及試運、移交、質保、生產準備培訓以及后評價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關聯的各項工作包含為實現項目并網發電所需的設備單體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建模試驗、涉網試驗、一次調頻試驗、電網要求并網試驗等)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性能測試和驗收檢測、箱變檢測等)、系統調試、整套試運;涉網試驗(包括但不限于機電暫態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驗證(升壓站)、電磁暫態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驗證(升壓站)、機電暫態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驗證(SVG)、電磁暫態仿真建模及有效性驗證(SVG))、電能質量、有功無功功率控制、故障穿越(單機)、故障穿越(整場)、電網適應性(單機)、電網適應性(整場)、一次調頻與慣量響應、AGC、AVC、SVG 并網性能)調度及供電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以投標時電網要求為準。要求試運行 3 個月內完成所有涉網 試驗并提交最終試驗報告。所有場站設備數據接入重慶集控中心,包含光伏場站接入重慶集控所需硬件、軟件設備的采購、安裝和調試(包括集控側和場站側)、集控側配合電站所需費用等。⑦檢測部分負責原 材料檢測、光伏區工程樁檢測、試樁、地基檢測、基建期及質保期的沉 降觀測均由投標人負責并承擔相關費用。⑧服務(含竣工及部分專項驗 收工作、各類協調工作等):投標人負責手續內容:投標人負責全部勘 察設計,全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所有項目管 理,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檔案驗收,消缺,移交生產,竣工驗收,配合造價審計,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服務等 內容,同時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 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以發包人名義辦理除永久用地、光伏場區租地 以外的所有臨時征地及相關協調等并承擔費用。投標人負責施工許可證 辦理及其它相關所有手續辦理的工作,也包含建設期工程保險、第三者 責任險(除建筑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手續辦理。投標人負責 的驗收包含綜合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 預案(編制、評審、備案)、消防專篇、防雷檢測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各 項專項驗收、檔案竣工移交、竣工驗收;發包人負責配合投標人完成水 保監理、監測、驗收和環保監理、監測、驗收;消防、防雷、檔案等各 項專項咨詢、驗收服務(編制、評審、驗收、備案),不含施工監理項 目、不含設備監理項目;質量監督(含工程質量安全咨詢服務)、檔案 驗收等專項驗收的迎檢接待、會務等(此類費用投標人承擔)。按照公司相關文件要求,項目全容量并網后 3 個月內完成環 水保驗收,3 個月內完成工程竣工結算,3 個月內完成工程移交生產。計算機監控系統和輔助系統測評和備案、安全防護評估,滿足重慶公 司要求。由投標人負責開展網絡安全等保測評,并完成備案,等保測評 為二級。項目可研設計所涉及的光伏區、場內道路、集電線路(不含架 空線路)的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礦產壓覆等由招標人辦理;投標 人須嚴格按照招標人提交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及《項目勘測 定界報告》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圍用地由投標人負責處 理并承擔費用。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除招標人已按照可研設計辦理的林 土地用地范圍外臨時占地(包括集電線路、復耕、設備進場發生臨時土 地占用等)有關林地、土地征占用、遷移由投標人負責處理、并承擔費 用。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地塊的變化所產生征租地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投標人負責施工現場安保(每個施工作業面及材料堆放區安保人員不少于 1 人,總人數不少于 5 人),并設置 24 小時值班門崗,進行不間斷巡邏;建設期施工區域現場監控,現場布置遠程無線視頻監控終端,項目現場全覆蓋,滿足公司智能視頻調度融合平臺視頻數據接入要求(詳見第六章其他相關規定中的附件)。投標人負責光伏組件現場抽檢(包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及逆變器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等)、并網、試運、轉商運、移交、質保、培訓、審計配合工作以及其它相關聯的各項工作;負責光伏支架進場檢測(包含:出場檢驗報告、合格證、外觀、尺寸、連接件和三角件等配件數量,檁條、斜梁、立柱連接件等材料厚度及鍍鋅層的厚度)。⑨負責為招標人及監 理在現場提供辦公用房 4 間(各 2 間),配置必要的辦公設施,工程完 工后由投標人拆除、回收及跡地恢復,滿足地方環保要求。⑩負責本項 目相關的各項外部協調事務并承擔相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 行、臨時場地、供水供電、網絡通訊、當地材料、當地用工及運輸、堆 轉運場、施工干擾、縣鄉(鎮)村協調等,配合招標人開展相關對外協 調工作。落實各級政府為滿足工程實施需要關于防火、防疫、安全、防 汛等相關措施并承擔費用。®道路部分:新建及改擴建道路為光伏場區內施工檢修道路,道路參照廠礦道路標準,場區道路:路基寬度為 4.5m,路面寬度為 3.5m,兩側設 50cm 寬土路肩,碾壓密實,路面采用 20cm 厚泥結碎石面層,最小轉彎半徑為 9m。在較長施工道路末端設置調車平臺,在較長且沒有支線的路段設置錯車道。本道路的全部相關費用由投標人 承擔。其中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征用地協調及相關補償、測量放線(含征地紅線的測量放線)、清表、路基土石方開挖(含排水溝)、路基土石方填筑、棄方運輸、道路邊坡擋土墻、20cm 泥結石路面、道路排水管涵、棄渣場防護擋墻、安全護欄、標識、土地復墾、施工協 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與地方村民及地方政府的協調、與協作隊 伍之間的協調等)、光伏電站建設期的道路維護和道路清掃等工作內容 及全部費用。
2.13 本工程作為 EPC 總承包工程,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固定總價。實際直流側裝機低于合同裝機規模的,EPC 合同結算價按直流側裝機容量實際完成比例下調光伏場區合同價。最終完工實際直流側裝機等于或高于合同裝機規模的,EPC合同總價不調整。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試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 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20 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或 MWp)及以上已投運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2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承試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 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 月 04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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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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