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東南清潔能源公司某水電站110kV施工用電工程EPC及運維項目資格預審公告
西藏某水電站已由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資本金:貸款為 2:8,招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項目名稱:西藏某水電站 110kV 施工用電工程 EPC 及運維項目
2.3 建設規模:壩址控制流域面積 8357km2,壩址多年平均流量 98.8m3/s。正常蓄水位 3078m,裝機容量 415MW,多年平均發電量 16.38 億 kW ·h,工程規模為屬二等大(2)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級為 2 級。
2.4 計劃工期:設計、施工總工程合計月 6 個月,運行維護期暫定 6 年
2.5 招標范圍:
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①本項目的初步勘測、詳細勘測(施工圖勘測)、按要求提供勘測報告及項目實施階段的相關技術服務工作;
②本項目的可研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并通過電力部門或相關部門的審批;
③本項目施工圖所示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含項目實施手續辦理、設備與材料采購、土建施工、安裝施工、調試等, 以及到變電站具備送電條件前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本項目實施全部手續的辦理(包含取得穩控、水保、環保等支撐文件,辦理項目實施相關手續等工作所產生的全部費用)、設備采購、土建施工、安裝施工及征地費用和手續的辦理(包含沿線土地征用、青苗補償、林木砍伐等, 某水電站主體紅線內永久征地由業主負責)、特 種設備許可文件、調試、項目驗收手續的辦理(規劃、國土、水保、環保、電力、農業、水利、林草、公安、消防、文物、住建等相關部門的全部驗收批文) 及項 目送電手續的辦理到考核驗收(含竣工驗收前設計施工單位在昌都電力公司備案)以及相關服務工作等;
④電源側的相關接入工作;
⑤本項目在某水電站施工期間的運行維護工作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的方式,開標后由資格預審委員會對申請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采購文件規定要求的,資格預審委員會將否決其應答。
3.1.5.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須由施工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變電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 2 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變電工程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 2個及以上 110kv 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已竣工施工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110 千伏以下)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6 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
3.2.7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 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2025 年 11 月 19 日 22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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