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凌電力貴州省劍河縣和平100MW 風電項目EPC 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貴州劍河縣和平風電場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和平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總裝機規劃裝機100MW,場址中心距離劍河縣城東側約30 km。場址區地貌為高山地貌,地形起伏較大,海拔高度在900m~1300m 之間。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S88、S311 省道經過,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
本風電場裝機容量為100MW,接入系統方案初步考慮為:九龍基風電場與和平風電場共同新建1 座220kV 升壓站,和平風電場和九龍基風電場通過35kV 集電線接入該升壓站35kV 母線,該升壓站出線一回220kV 線路接入柳川220kV 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選用2×240mm²。
2.1.1 風資源條件
本項目風場115~140m 高年平均風速介于4.95~6.48m/s,年平均風功率密度118 ~245W/m ² 。參考《風電場工程風能資源測量與評估技術規范》(NB/T31147-2018),按風功率密度等級,項目代表年預裝輪轂高度年平均風功率密度介于D-1~D-2 級。
2.1.2 交通運輸條件
本風電場可由S88 荔榕高速到達柳川收費站下高速,經由村村通道路轉入省道S311,到達展菜村附近轉入縣道X856,再由村村通道路引接新建進場道路到達本風電場場區范圍。具體方案如下:
廠家—S88 荔榕高速—柳川收費站—村村通道路—省道S311—縣道X856—村村通改造道路—新建進場道路(和平場內道路)—風電場場區范圍;
省道S311 為路面寬度為6-8m 米寬瀝青路,路況較好,途中需經過兩座100-150 米長混凝土拱橋,需請具備資質的橋梁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如有必
要開展加固方案設計并加固后方可通行;縣道X856 為路面寬度為6m 米。
2.1.3 接入系統條件
本項目與九龍基風電場共建1 座220kV 九龍基升壓站,采用4 回35kV 集電線路接入新建的九龍基升壓站,九龍基升壓站通過1 回220kV 線路接入220kV 柳川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為2×240mm²。
2.1.4 工期計劃
工程建設總工期為12 個月,計劃2025 年12 月30 日開工,2026 年12 月30日全部風電機組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或監理人正式通知為準)。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項目總承包模式,除風機、塔筒、錨栓設備、工程監理由招標人提供外,本工程項目前期至通過竣工驗收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前期和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軍事、文物、地災、壓覆礦、環評、水保、安評、職業衛生、接入、安質環、社穩(征地及項目)等前期專題、林業、建設用地批復、消防、取水、質監、電力業務許可、國土三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等合法合規手續,所有手續辦理均包括報告編制、評審、協調及取得相應手續批文、證書,發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2)征租地及臨時用地補償:包含征租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征租地費用、政府協調經費、房屋拆遷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等。
(3)勘察設計:本項目的地質勘測、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技術文件編制、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4)設備采購及安裝:所有設備、材料的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含多次轉運)、安裝、倉儲保管及監造(其中風機、塔筒及錨栓組件的供貨、運輸由風機設備供應商負責);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箱變、場內35kV集電線路所需全部設備。承包人針對本工程采購的設備必須經發包人書面確認。設備采購廠家參考名單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風電場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場內外及進場道路(包含橋
梁檢測、橋梁加固(如有)、桿線改遷、障礙物清理及恢復等)、配套水環保設施、附屬設施工程等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和臨建工程等。
(6)試驗及試運行:設備安裝調試至竣工階段所有試驗、試運行、協調工作,根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最新要求完成項目并網前和并網后的全部涉網試驗。
(7)驗收:風機設備、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環保、竣工驗收等所有驗收。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期、質量和驗收等工作,直至項目所需的全部證照辦理完畢及項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對外關系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完成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取得上網電價批復、購售電合同簽訂等所有并網手續辦理和獲取、政府相關單位協調等相關工作)。
(9)承擔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全部費用,具體工程范圍詳見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資質條件滿足下列條件:
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2.2 項目涉網工程的安裝、維修和試驗允許分包,應具備承裝(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3.2.3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4 近36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2 個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的EPC 總承包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
人提供)、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近5 年內負責過1 個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風電項目總承包項目(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5.3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執業資格證(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 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中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訂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6 人員要求:
3.6.1 施工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電氣工程、機電工程、建筑工程等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個月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
3.6.2 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設計類資質執業資格,且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年以上(提供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 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6.3 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個月以上(提供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5 年以上工程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3.6.4 安全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5 年(60 個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經歷。
3.6.5 其他主要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均應有至少1 個以上類似工程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參與2 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7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7.1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7.2 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7.3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7.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7.5 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7.6 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7.7 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3.8 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 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 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5、3.6 條規定。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11 月25 日至12 月1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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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1.招標條件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貴州劍河縣和平風電場位于貴州省黔東南州劍河縣和平村、民村、高丘村、平鳥村、干達村附近,總裝機規劃裝機100MW,場址中心距離劍河縣城東側約30 km。場址區地貌為高山地貌,地形起伏較大,海拔高度在900m~1300m 之間。場址周邊有在建的劍黎高速及S88、S311 省道經過,另有縣道和村村通公路可通入風電場址區域,交通條件便利。
本風電場裝機容量為100MW,接入系統方案初步考慮為:九龍基風電場與和平風電場共同新建1 座220kV 升壓站,和平風電場和九龍基風電場通過35kV 集電線接入該升壓站35kV 母線,該升壓站出線一回220kV 線路接入柳川220kV 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選用2×240mm²。
2.1.1 風資源條件
本項目風場115~140m 高年平均風速介于4.95~6.48m/s,年平均風功率密度118 ~245W/m ² 。參考《風電場工程風能資源測量與評估技術規范》(NB/T31147-2018),按風功率密度等級,項目代表年預裝輪轂高度年平均風功率密度介于D-1~D-2 級。
2.1.2 交通運輸條件
本風電場可由S88 荔榕高速到達柳川收費站下高速,經由村村通道路轉入省道S311,到達展菜村附近轉入縣道X856,再由村村通道路引接新建進場道路到達本風電場場區范圍。具體方案如下:
廠家—S88 荔榕高速—柳川收費站—村村通道路—省道S311—縣道X856—村村通改造道路—新建進場道路(和平場內道路)—風電場場區范圍;
省道S311 為路面寬度為6-8m 米寬瀝青路,路況較好,途中需經過兩座100-150 米長混凝土拱橋,需請具備資質的橋梁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如有必
要開展加固方案設計并加固后方可通行;縣道X856 為路面寬度為6m 米。
2.1.3 接入系統條件
本項目與九龍基風電場共建1 座220kV 九龍基升壓站,采用4 回35kV 集電線路接入新建的九龍基升壓站,九龍基升壓站通過1 回220kV 線路接入220kV 柳川升壓站,新建線路長度約1×24km,導線截面為2×240mm²。
2.1.4 工期計劃
工程建設總工期為12 個月,計劃2025 年12 月30 日開工,2026 年12 月30日全部風電機組并網發電(具體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或監理人正式通知為準)。
2.2 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項目總承包模式,除風機、塔筒、錨栓設備、工程監理由招標人提供外,本工程項目前期至通過竣工驗收為止所需要的全部工作均在本次招標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前期和合法合規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軍事、文物、地災、壓覆礦、環評、水保、安評、職業衛生、接入、安質環、社穩(征地及項目)等前期專題、林業、建設用地批復、消防、取水、質監、電力業務許可、國土三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及不動產權證等合法合規手續,所有手續辦理均包括報告編制、評審、協調及取得相應手續批文、證書,發包人已取得的前期成果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
(2)征租地及臨時用地補償:包含征租地相對應所有土地的征租地費用、政府協調經費、房屋拆遷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水土保持費等。
(3)勘察設計:本項目的地質勘測、地形圖測繪、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技術文件編制、技術服務以及為保證本電站正常建設、調試、驗收所需全部技術文件。
(4)設備采購及安裝:所有設備、材料的供貨、催交、運輸、接車、接貨、驗收、轉運(含多次轉運)、安裝、倉儲保管及監造(其中風機、塔筒及錨栓組件的供貨、運輸由風機設備供應商負責);設備包含但不限于箱變、場內35kV集電線路所需全部設備。承包人針對本工程采購的設備必須經發包人書面確認。設備采購廠家參考名單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附件三。
(5)建筑工程:風電場工程、集電線路工程、場內外及進場道路(包含橋
梁檢測、橋梁加固(如有)、桿線改遷、障礙物清理及恢復等)、配套水環保設施、附屬設施工程等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和臨建工程等。
(6)試驗及試運行:設備安裝調試至竣工階段所有試驗、試運行、協調工作,根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最新要求完成項目并網前和并網后的全部涉網試驗。
(7)驗收:風機設備、安全設施、職業衛生、消防、水環保、竣工驗收等所有驗收。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安全、工期、質量和驗收等工作,直至項目所需的全部證照辦理完畢及項目移交前的全部工作。
(8)所有對外關系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負責完成并網調度協議簽訂、取得上網電價批復、購售電合同簽訂等所有并網手續辦理和獲取、政府相關單位協調等相關工作)。
(9)承擔上述工作開展所需的全部費用,具體工程范圍詳見發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資質條件滿足下列條件:
投標人應具備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資質證書在有效期內。
3.2.2 項目涉網工程的安裝、維修和試驗允許分包,應具備承裝(試)二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
3.2.3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4 近36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近18 個月在國家電投集團公司系統未發生人身死亡事故。
3.3 業績要求:投標人近5 年(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標截止日)具有2 個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的EPC 總承包業績(必須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3 年(2022-2024 年)財務能力穩定、可靠,流動資金能滿足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3 個會計年度(2022-2024 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
人提供)、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5 項目經理
3.5.1 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3 年以上(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5.2 近5 年內負責過1 個及以上100MW 及以上風電項目總承包項目(要求提供業主/用戶證明,并附業主/用戶聯系方式,否則不予采納)。
3.5.3 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執業資格證(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 證(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中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實行押證管理,中標人從簽訂合同起需將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押在業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退還。
3.6 人員要求:
3.6.1 施工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電氣工程、機電工程、建筑工程等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個月以上(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
3.6.2 設計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設計類資質執業資格,且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年以上(提供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8 年以上工程設計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2 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設計的主要負責人。
3.6.3 技術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證;必須與投標人簽訂正式勞動合同1 個月以上(提供社保機構蓋章的社保證明),具有5 年以上工程經驗,且至少全過程擔任過1個以上同等或以上規模工程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3.6.4 安全負責人: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具有5 年(60 個月)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經歷。
3.6.5 其他主要人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均應有至少1 個以上類似工程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參與2 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7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3.7.1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3.7.2 提交聯合體所有成員法定代表人共同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3.7.3 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7.4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3.7.5 聯合體的組建方式和投標行為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7.6 聯合體中擬任項目經理必須由牽頭人一方的人員擔任;
3.7.7 聯合體各方均應滿足3.1、3.4、3.8 條規定;聯合體的資質總和應滿足上述3.2 條規定,業績總和應滿足上述3.3 條規定;聯合體項目經理部主要人員安排必須符合上述3.5、3.6 條規定。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
(3)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4)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6)與本標段(項目)的監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7)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的;(8)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9)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0)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監理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11 月25 日至12 月1 日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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