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 吉林省四平市四平新型工業化經濟開發區生態化工園區內
建設規模: 擬建設 1 套 2000Nm3/h 的 PEM 水電解制氫系統,PEM 制氫規模 2000Nm3/h。
項目整體進度:計劃開工時間 2025 年 8 月開工,計劃總工期 22 個月。
2.2 招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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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招標 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交貨期 |
信息服務 費價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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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 25-1 2-19 -029 -01 |
吉電股份梨 樹風光制綠 氫生物質耦 合綠色甲醇 項目 PEM 水 電解制氫設 備 |
(1)投標人應提供完整的 PEM 水電解制氫系統及輔助系統,包括但不限于 4 臺額定工況下實測產氫量 500Nm3/h PEM 制氫電解槽、1 套 2000Nm3/h 氣液分離撬塊、1 套 2000Nm3/h 氫氣純化撬塊(其中純化撬塊氫氣出口壓力為 1.66MPa(G)),4 套 IGBT 整流器(水冷冷卻,含直流連接銅排)、水處理裝置(如需)、加熱冷卻系統、電氣及儀表系統(含現場及遠傳儀表、在線分析等)、初裝及調試所用藥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離子交換樹脂、催化劑、 分子篩等)、阻火器、水封、公用工程輔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貨范圍內設備管道保溫油漆防腐、線纜、儀表、儀表電纜及橋架等)、安裝工具及材料、專用工具及輔助工具、備品備件等; (注:額定工況指 1atm,0℃, 實測產氫量為質量流量計法,在純化出口測得的產氫量); (2)成套設備范圍內的基礎設計、詳細工程設計以及撬塊間聯絡管道的設計(要求相關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正式圖紙); (3)供貨范圍內所有設備元件的選擇、設計、制造、試驗(包括工廠監督、型式試驗、出廠試驗、交接試驗)、提供圖紙資料、供貨、包裝、運輸、交貨、卸貨、保管、冬季越冬防護方案、安裝指導及問題解決、調試指導及問題解決、試運行指導及問題解決、配合驗收和質量保證; (4)提供培訓、科研配合、技術文件編制和提交等工作。 (詳見第二卷第五章供貨要求) |
自招標方通知供貨 120 天內完成供貨,2026年 8 月31 日前完成全部供貨,滿足現場施工進度需求,實際開始供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
1000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和相應的履約能力;
(2)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為準,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沒有處于會導致中標后無法履行合同的被責令停產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
(3)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標人應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必須持有國家認定的有資質機構頒發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以“認證認可業務信息統一查詢平臺”網站或相關認證機構網站查詢為準,未被列入暫停、撤銷狀態。) (請投標人自行查詢相關網站,并將查詢情況截圖附投標文件內。) ;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6)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7)投標人沒有處于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黑名單”。
3.2 專項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有設計、制造與招標設備相同或相近的設備的能力,在安裝、調試和運行中未發現重大設備質量問題;對于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需經過國家 3C 認證;
(2)業績要求:
1)投標電解槽應為投標人自主制造,近五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須具有至少 2 項單套電解槽產氫量 200Nm³/h 及以上 PEM 水電解制氫設備銷售業績(需提供合同復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供貨范圍、規格和型號、設備主要技術參數、設備數量等);
2)投標人近三年至少 1 項單槽產氫量 200Nm3/h 及以上的制氫設備的調試業績(需提供簽字蓋章的供貨設備調試驗收報告或性能考核報告);
(3)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本標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售時間
2025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5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