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 項目名稱:貴州能源水城2×66萬千瓦燃煤發電項目總承包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分系統調試及整套啟動調試工程
2.3 項目概況:貴州能源水城2×66萬千瓦燃煤發電項目(以下簡稱本期工程)系新建性質,在規劃場地擬建設2×660MW高效超超臨界二次再熱燃煤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設施,配套建設鐵路專用線。
2.4 采購范圍:
按照國家有關火力發電廠發電機組的啟動、調試相關規定以及采購文件的要求,負責本項目全廠分系統調試、整套啟動調試、深度調試及相關驗收簽證工作(包含脫硫、脫硝系統、廠外煤、灰、石膏輸送系統等);特殊試驗;全廠涉網試驗;全廠電氣繼電保護;熱控定值整定計算及整理等。在試運行或試生產期間進行各類主機功能試驗、整體功能試驗調試,保證機組調試質量滿足各項技術指標要求。配合采購人進行全廠的性能試驗、達標投產等工作,并承擔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內的技術支持與服務,服務期限從中標至電廠168小時試運行、質保期滿止。實際開始、結束日期以采購人要求為準。具體范圍詳見附件一《技術規范書》。
三、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 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
3.2 必須具有中國電力建設企業協會頒發的“電力工程調試企業能力評價等級證書:電源工程類一級;
3.3 必須具有國家能源局頒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一級資質);
3.4 2021年1月1日至今,供應商至少具有1臺及以上660MW等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分系統及整套啟動調試的完工業績(提供能體現上述規模的合同及完工證明);
3.5 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一級調總資質,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2021年1月1日至今負責過1臺及以上660MW級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的全過程調試項目的管理業績;且目前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附證明或承諾);
3.6 供應商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提供查詢截圖);
3.7 本工程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
四、采購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1月06日17:00到2026年01月09日17:00(北京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