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田灣核電站非放生產廢水綜合治理及循環利用項目總承包服務采購項目
2.3 招標項目概況
根據國家環保要求,對田灣核電站現有排水路徑進行梳理和分流改造,新建非放廢水集中處 理廠房,對非放生產廢水的氨氮、總氮、總磷、COD 等污染物進行處理和監測,再生水將 作為綠化或工業用水等利用,再生水水質需滿足用戶及相關標準要求,再生水利用的剩余水 量將進行排放,排放的水質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B 級。
項目范圍包括非放廢水集中處理廠房(ED1)、儲罐區(ED2)、 廢水收集池及污泥池(ED3)、 室外管網和子項內管道改造。其中ED1 子項地下一層,地上二層,總長44.5m, 總寬36.25m, 總建筑面積3229.21m2, 占地面積1626.07m2, 建筑高度15.40m, 主要結構類型地下部 分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地上部分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ED2 子項地上一層,總長7.8m, 總寬9.6m, 總建筑面積79.11m2, 占地面積79.11m2, 建筑高度6.10m, 結構類型為框 架結構;ED3 子項地上一層,總長43.85m, 總寬13.10m, 總建筑面積109.92m2, 占地 面積541.62m2, 建筑高度6.65m, 主要結構類型為地下部分為水池,地上部分為框架結 構。(上述子項建筑參數僅供參考,具體以施工圖為準。)
建設規模:
新建非放廢水集中處理廠房,對非放生產廢水中二類污染物進行監測和處理。非放廢水集中 處理廠房設計2條平行處理線,總處理能力為1200m³/d, 每條處理線為600m³/d; 并 設 置廢水收集箱(3臺,每臺有效容積2000m³) 對廢水進行緩存處理。
2.4 招標范圍(包含標段劃分)
江蘇核電有限公司擬采用工程總承包(EPC) 模式委托有資質的單位按照本技術規格書、初 步設計文件以及文件規定的設計規范和標準、供貨范圍、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以及建設工期 等要求,承擔田灣核電站非放生產廢水綜合治理及循環利用項目的施工圖設計、采購、施工、 調試、移交、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具體詳見采購技術規格書):
(1)根據本總承包服務采購技術規格書、本項目初步設計及各專篇報告要求,以及行政審 批部門的審查和批復意見,開展田灣核電站非放生產廢水綜合治理及循環利用項目的施工圖
設計、組織設備采購和監造、土建結構及裝修工程施工、安裝施工、設備調試、交工驗收、 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2)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干涉物項改造、與廠區現有設備、設施、系統等接口改造 相關工作,費用由乙方承擔;
(3)按照建設項目總承包管理要求建立項目組織機構及編制管理程序,全面負責項目的整 體管理,工作內容包括并不限于安全、質量、投資、進度、技術、信息、環保、保密等;
(4)負責項目開工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文件及方案報審、質量監督注冊/備案、施 工許可證辦理(若涉及)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本技術規格書規定的該項目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進度、雙方職責、設備技術 性能、成果驗收和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2.5 建設地點
江蘇省連云港市連云區田灣核電站
2.6 計劃工期
本項目暫定起始時間為2026年4月,要求2028年9月30日前具備投用條件。具體開始 日期以甲方通知開工之日為準。
2.7 質量標準
滿足招標文件及技術規格書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資格要求:(技術規格書中資格要求與招標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標 公告為準)
(1)資質要求:供應商應同時具有以下資質:
a) 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
b) 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備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或核 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
(4)信譽要求:/;
(5)人員要求: a) 項目經理: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b) 設計負責人:持有勘察設計 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c) 施工負責人: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B 類安全生 產考核合格證。
(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應滿足本公告3.1規定的要求,且 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成員(含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3家;2)投 標文件中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項目總負責人應為聯合體牽頭單位人員,獲取招標文件、遞 交保證金等事宜均應由聯合體牽頭人辦理(對聯合體各方具有約束力),并按招標文件要求 遞交《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分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北京時間:2026年01月22日21:00—2026年01月28日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