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司滄東公司三期2×660MW機組擴建工程冷卻塔西北側廠界聲屏障噪聲治理EPC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河北滄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黃驊市港城區,現有裝機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亞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二期工程2×660MW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預留場地擴建2×660MW超超臨界機組,同步安裝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2.1.2 招標范圍:國能河北滄東電廠三期2×660MW機組擴建工程冷卻塔西北側廠界噪聲治理,含廠界聲屏障工藝、土建等的設計、供貨、安裝(不含基礎施工)、調試、試運行、消缺、竣工資料的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標文件中要求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并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性能驗收試驗等。
2.1.3 計劃工期:暫定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前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項目單位通知為準,要求總體工期滿足項目節點及施工進度要求。
2.1.4 施工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滄東三期施工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電廠的全廠噪聲治理EPC(須包含聲屏障)或廠界噪聲治理EPC(須包含聲屏障)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還需提供技術協議相關內容。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2-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05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河北滄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黃驊市港城區,現有裝機容量2520MW,其中一期工程2×600MW亞臨界燃煤發電機組,二期工程2×660MW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本工程利用原三期預留場地擴建2×660MW超超臨界機組,同步安裝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裝置。
2.1.2 招標范圍:國能河北滄東電廠三期2×660MW機組擴建工程冷卻塔西北側廠界噪聲治理,含廠界聲屏障工藝、土建等的設計、供貨、安裝(不含基礎施工)、調試、試運行、消缺、竣工資料的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標文件中要求的運行及維護的培訓,并參加由招標人組織的性能驗收試驗等。
2.1.3 計劃工期:暫定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前完工,具體開工日期以項目單位通知為準,要求總體工期滿足項目節點及施工進度要求。
2.1.4 施工地點: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滄東三期施工現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境工程設計專項(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電廠的全廠噪聲治理EPC(須包含聲屏障)或廠界噪聲治理EPC(須包含聲屏障)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還需提供技術協議相關內容。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廠的噪聲治理或噪聲防治的EPC總承包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2-2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05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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