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易損件及緊固件等進行檢查。
3.2 設備除塵、清潔(每月1次):
清潔充點電設備內外灰塵、污垢;防塵網清洗和維護等。
3.3 深入檢查維護(每季度1次):檢測充電模塊、設備技術性能指標;檢查維護控制板、開關 電源、繼點器、接觸器、散熱風扇等。
3.4 充電設備配電箱檢查、清潔(每季度1次):檢查維護充電設備配電箱器件及線路;配電箱 除塵、清潔等。
3.5 對故障設備進行維修(屬于質保范圍的故障,協助采購方聯系設備供應商并配合完成維 修),使其達到正常性能標準。
3.6 服務期限:1年,同時采購方有權根據自身需求提前終止合同。
4. 服務要求
4.1 維修響應時間:接通知后2小時內到場。
4.2 維修時限:小故障(除主控制器、充電模塊、顯示屏)當天維修好恢復正常使用;主控制 器、充電模塊、顯示屏損壞的,三個日歷日內維修好恢復使用。
4.3 設備完好率:90%以上。
5. 供應商資質要求
5.1 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近三年無違法和重大違規執業行為,無處 罰記錄;
5.2 具有良好的企業資信及財務狀況;
5.3 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5.4 具備提供維修人員資質(維修人員必須具備一年及以上相關專業維修經驗);
5.5 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名單供應商。
5.6 作業人員需持有電工證(高、低壓電工證)并能夠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6.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