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應商:
現(xiàn)就“南方電網公司2025年電能計量設備送樣檢測(第二批)的公告”相關內容進行澄清。
(一)原公告中“附件1-1:南方電網公司2025年電能計量設備送樣檢測技術依據(jù)”不再應用,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為準。
(二)原公告中“計量自動化終端、計量用互感器、寬帶雙模通信模塊”收樣地址統(tǒng)一明確為“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qū)玉巖路華立街3號南網科研院實驗檢測中心(香雪基地)”。
請知悉!
附件1-1:南方電網公司2025年電能計量設備送樣檢測技術依據(jù)
附件下載:附件1-1:南方電網公司2025年電能計量設備送樣檢測技術依據(j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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