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YLZDCG202540-1(招標文件編號:YLZDCG202540-1)
二、項目名稱:伊犁邊境管理支隊建設工程監理服務采購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中祥冠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星獅路711號2棟1單元3樓106號
中標(成交)金額:29.4000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 1 | 中祥冠一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工程監理服務。 | 對伊犁邊境管理支隊2025業務技術用房施工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理咨詢服務; | 1.項目監理工程師在本項目的月考勤天數不少于26天,且項目建設重要節點需在現場。項目監理工程師考勤實行簽到制,由委托人施工現場甲方代表對其進行監督。如考勤未達到要求,委托人將按合同價款每日1‰扣款 ,最高不超過合同價款5%,總監理工程師在工程建設項目關鍵節點必須到場履職。 2.現場監理人未征得委托人同意無故離開施工現場,第一次警告,如未立即整改每次將按合同價款1‰扣款,最高不超過合同價款5%。 3.監理人擅自轉包本合同標的的,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并終止支付監理費,同時可要求監理人償付合同全款20%的違約金; 4.在工程實施期間未經發包人批準,監理人員缺員30%以上或監理車輛、辦公、試驗檢測設施設備與合同相比缺少或撤離工地30%以上。發包人將可以根據合同條款的規定終止合同,同時沒收監理人履約保證金,且不免除監理人應承擔的后續賠償責任。 5.對工程的抽檢頻率未達到監理規范的要求,并且不按業主的指令予以糾正,每發現1次扣除5000元違約金。 6.監理單位在各級檢查中如發現不符合采購需求其他情形的,一律按合同價款每日1‰扣款 ,最高不超過合同價款5%執行。 | 按照業務技術用房項目施工工期進行履約(察汗烏蘇邊境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胡松圖哈爾遜邊境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莫乎爾邊境派出所業務技術用房建設項目施工工期均為300日歷天),若項目施工期延長,則監理期順延,且價格不變。 | 監理工作應符合《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及國家、行業現行相關標準。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宋國偉(第1標項采購人代表),郭麗麗,羅曉霞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采購代理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1.5%計取。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0.441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伊犁邊境管理支隊
地址:伊寧市斯大林街五巷5號
聯系方式:司警官 0999-806927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新疆鼎招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寧市解放路1巷105號美景華庭1號樓二樓
聯系方式:鞠工 18194946080 0999-880666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鞠工
電 話: 18194946080,0999-88066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