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貨航成都安檢站2026年Metor6s金屬探測門維修保養合同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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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貨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現就國貨航成都安檢站2026年Metor6s金屬探測門維修保養合同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 一、項目名稱:國貨航成都安檢站2026年Metor6s金屬探測門維修保養合同項目 | |
| 二、項目地點:成都市 |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 1、功能目標:為確保國貨航安檢總站成都安檢站在用金屬探測門安全檢查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完全符合《中國民用航空安全檢查設備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進而保障設備持續有效運行,滿足日常業務生產需求。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對國貨航安檢總站成都安檢站在用的金屬探測門安全檢查設備承擔其維修、維護及故障排除的工作質是責任,確保設備完全符合《關于印發民航安檢設備使用工作手冊的通知》中的適用標準。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成都安檢站在用的金屬探測門安全檢查設備的維修維保工作,服務方式:大包。即:維修保養產生的費用(如工具耗材、配件、交通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定期保養服務:乙方每三個月為甲方在用設備提供1次保養服務,服務內容包含且不限于必要的功能性檢查,確保設備處于最佳使用狀態。保養后需及時填寫維保單據,經甲方簽字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保養時間由雙方提前一周協商確定,確定后乙方不得隨意變更。 (2)故障響應服務:乙方將根據合同規定的服務范圍提供合同期內設備不限次數的免費上門維修服務,并提供7×24小時故障受理服務。接到甲方維修需求后,須在6小時內抵達現場并開展維修工作,確保24小時內完成修復(含損壞部件更換),同時對維修、維護及故障排除的工作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3)維修責任界定:乙方維修人員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維修人員如造成甲方或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之損害、損失的,乙方承擔賠付責任。 (4)技術人員保障:合同期內,乙方須配備2名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負責設備維修與保養,并向甲方提供人員聯系方式,確保7×24小時電話暢通。保證具有從事維修維保服務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及維修保養人員操作上崗證等有效證件,接受甲方的檢查,乙方免費為甲方提供技術咨詢服務,若需更換技術人員,且更換的技術人員需有1年以上維修本合同約定設備的工作經驗,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耗材/配件保障服務:乙方需提供原廠耗材及配件,根據甲方需求,耗材供應時間不超過48小時,以確保甲方生產運行。 (6)操作人員培訓: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免費為甲方設備操作人員提供技術培訓。培訓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培訓地點為設備現場,培訓及教材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設備停用/報廢處理:若甲方設備需停用或報廢須提前告知乙方。自設備停用或報廢之日的次月起,取消該設備對應的維保費用。 (8)設備新啟用處理:合同有效期內,若服務范圍內的設備需新啟用須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按要求為新啟用設備提供維修保養服務。自設備啟用次月起,按季度結算該設備的服務費用。 (9)政策稅率調整處理:若遇國家政策調整導致稅率變化,自新稅率生效之日起,本合同約定稅率同步變更。合同標的價稅合計金額按原合同標的不含稅價格與新稅率重新計算,其中不含稅價格保持不變。 (10)額外保障性工作: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可在常規維保基礎上增加設備巡檢次數;若甲方有特殊需求,乙方須按要求提供駐場保障服務。 5、驗收標準: (1)保養服務:按每三個月開展設備保養,確保保養覆蓋設備關鍵功能模塊;保養結束后填寫維保單據,清晰記錄保養項目、設備狀態及異常情況,經甲方對接人簽字確認后,雙方各執一份。 (2)維修服務:設備發生故障后,乙方接到通知需及時響應,根據故障情況提供不定期維修服務,所需配件由乙方負責提供;維修完成后出具維修報告,內容需包含故障情況、更換配件明細及設備狀態等,提交甲方審核留存。 6、預計合同期限:2026年3月8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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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 供應商能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國貨航成都安檢站2026年Metor6S金屬探測門維修保養服務項目的唯一授權文件。 |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 供應商名稱:北京瑞源華德科技有限公司 | |
| 六、公示說明 | |
| 公示期:2026年02月02日至2026年02月04日23時59分 |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聯系方式 | |
| 聯系人:李世紀 | |
| 聯系人電話:010-64559311 | |
| 聯系人郵箱:lishiji@airchinacargo.com | |
| 八、發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貨航官網(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