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JS025-ZB017(招標文件編號:JS025-ZB017)
二、項目名稱: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服務項目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
供應商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河區青年大街268-1號第13層第1、2、3、4、5、6、7號
中標(成交)金額:126.6356000(萬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 1 | 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遼寧省分公司 | 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服務項目 | 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消防救援人員人身意外傷害險服務 | 1、供應商應具有較為完備的保險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能滿足本項目保險業務開展、內控管理、理賠服務等需要。 2、供應商要建立專門保險服務機制,成立專項服務團隊,出臺本項目保險承保理賠指南,實施365天24小時全天候接報案制度,優化理賠流程,簡化索賠手續,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理賠服務,確保服務質量和時效。 3、供應商應為采購人提供培訓服務,包含但不限于相關保障信息、理賠流程等。 4、供應商須一次性告知被保險人理賠資料清單,不得隨意增加理賠資料。理賠資料手續齊全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理賠通知,7個工作日內確保賠款支付到賬。 5、供應商須在理賠結束劃款后, 2 個工作日內通過短信、電話或書面等形式告知被保險人理賠情況。 6、供應商應協調好內部各部門,特別是業務經辦部門與客戶服務部門的關系,不得相互推諉、丟失理賠資料或拖延理賠。如出現上述問題,保險人需按被保險人索賠申請金額進行全額賠償,被保險人不再提供理賠相關資料。 7、供應商須檔案管理規范,承保檔案按照檔案管理要求及時歸檔,且相關材料齊全、合規、真實,項目相關資料齊全。 |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服務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簽,一年期滿后采購人對服務質量進行評判,若滿意則延續下一年度服務期,如供應商發生其他糾紛則另行商榷,(如遇國家保險政策調整,可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進行安排調整)。 |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管理規定(保監會令 [2008]第 1號)、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 [2004]3號)規定的內容及相關規范和標準執行。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韓佳、岳亮、朱峰、康鵬、鄒成宇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根據中標價按照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11】534 號文件收費標準;三年累計中標金額計算;差額累計法;按照80%收取代理服務費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2.99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無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葫蘆島市消防救援支隊
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
聯系方式:孫海英0429-290011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葫蘆島嘉盛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虹京明城F門市
聯系方式:王鑫0429-306118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孫海英
電 話: 0429-2900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