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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綠建評價與檢測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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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國際航空內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綠建評價與檢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綠建評價與檢測項目 | |||||||||||||||||||||||||||
| (二)項目編號:CGXM-CCAD-A-202606575 | |||||||||||||||||||||||||||
| (三)資金來源:自籌,本項目采購金額約63萬元,具體以采購文件為準。 |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 (五)項目需求: | |||||||||||||||||||||||||||
| 項目地點:呼和浩特。項目開標地:北京。 功能目標:依照國家及地區規范、標準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綜合保障基地)一期項目綠色建筑二星評價工作,取得相應綠建標識。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5/T2817-2022)、《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等國家及地區現行規范及內蒙古自治區相關的政策要求。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綜合保障基地)一期項目綠色建筑二星評價工作,取得綠建標識,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建設單位進行項目資料整理,并負責編制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材料及現場取證;該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網上注冊、申報書、自評估報告、各種補充材料、專業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會材料等。 2)提交各類模擬、設計計算等報告終版。 3)按照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要求,收集整理綠色建筑星級申報所需相關資料。 4)開展綠色建筑現場檢測服務工作,(檢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場地人行道路照明,室外聲環境,室內構件隔聲檢測、樓板撞擊聲,室內噪聲級檢測,燈具的照明功率密度和燈具的照度,室內污染物,典型房間空調期間室內溫濕度,典型房間空調期間二氧化碳濃度,采光照度值、采光系數,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室外聲環境等專項檢測,需滿足項目二星級評價,未列入的檢測項目由中標單位自行考慮費用),出具滿足要求的檢測報告。 5)完成申報聲明、申報材料、評審會匯報材料。 6)進行項目線上申報,完成相關線上申報流程,補充完善線上申報材料。 7)組織專家評審、完成專家評審答辯會、現場講解,回應專家意見。 8)確保建設單位按確定的星級目標完成綠建評價,并獲得綠色建筑對應的評價標識證書。 9)根據綠色建筑評價申報要求,配合建設單位對現場進行審核,指導建設單位完善相關設施 10)負責運行第一年的數據資料的編制及培訓指導運行階段的用能數據上傳、備案。 驗收標準: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5/T 2817-2022)、《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等國家及地區現行規范及自治區相關的政策要求,完成項目綠建評價工作,并取得綠建對應星級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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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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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7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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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 九、聯系方式 |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內蒙古有限公司 | |||||||||||||||||||||||||||
| 聯系人:胡鑫磊 | |||||||||||||||||||||||||||
| 聯系人電話:010-64431635 | |||||||||||||||||||||||||||
| 聯系人電子郵箱:jkgccgjyb@163.com |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每份報名材料涉及多頁的須在首頁及騎縫處加蓋公章,且文件中明確簽字蓋章的位置簽字及加蓋公章,并掃描為PDF格式。 (三)我司將對報名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核,未通過資格審核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四)中航集團供應商受限供應商分類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 (五)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項目聯系人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系渠道。 (六)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