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喀什公安處零余額賬戶開戶銀行選擇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2號房20樓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3日 16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KSGAC-HYSC(CS)2026-001
項目名稱: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喀什公安處零余額賬戶開戶銀行選擇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喀什公安處為公安部直屬中央三級預算單位,銀行需為我單位開通財政中央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權限,提供相關服務及優惠承諾并遵照執行。
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購人簽訂合同為準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1)投標人應為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時,應提供依法登記的相關證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對本項目采購活動承擔全部直接責任的授權書;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投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依法繳納近3個月社會保險的憑據;(3)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注冊成立未滿一年新公司提供銀行在開標日前三個月內開具的銀行資信證明);(4)具有依法繳納近3個月的稅收良好記錄證明(完稅證明);(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6)投標單位(供應商)針對本次項目《反商業賄賂承諾書》書面承諾;(7)供應商在“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新疆政府采購網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以采購代理機構于開標前1個工作日至投標截止后1小時的期間內查詢結果為準);(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9)投標人應具有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授權單位核發的有效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10)同名銀行只能有一個主體參與投標,參與投標的銀行不得隸屬于同一法人;(提供承諾書)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6年03月20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2號房20樓
方式:提供資格要求內所要求的原件的復印件一套加蓋公章,在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2號房20樓線下獲取
售價:¥2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6年04月03日 16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2號房20樓
五、開啟
時間:2026年04月03日 16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喀什市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2號房20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特別提示:
1、對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給予10%~20%(工程項目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6%~10%作為其價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采購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40%以上的,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對聯合體或者大中型企業的報價給予4%~6%(工程項目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加評審。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采購工程建設項目,采用綜合評估法但未采用低價優先法計算價格分的,評標時應當在采用原報價進行評分的基礎上增加其價格得分的2%~4%作為其價格分。
3、本項目因采購人賬號原因,現采用上級單位賬號公布本項目公告,實際采購人為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喀什公安處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
地址:喀什市天山東路201號
聯系方式:夏警官 1357908726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新疆泓宇雙誠工程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西泓世嘉二期3號樓1單元20樓
聯系方式:周祁年 1829910149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周先生
電 話: 182991014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