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智慧凈化水處理站改造項目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智慧凈化水處理站改造項目(招標編號:CNGZB-2025-1425)已由相關部門批準,項目業主為 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資金落實情況為已落實, 具體內容詳見《西藏華泰龍礦業開發 智慧精華水處理站改造項目初步設計說明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
①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能力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企業。
②須具有冶金行業甲級設計資質。
③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包含上述一項即可)。
④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
須提供近3年類似業績(設計、施工業績均可)及證明文件(合同掃描件)。
(3)項目經理要求:
具有國家注冊的一級建造師礦業工程注冊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并提供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材料
(4)信譽要求:
①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破產狀態。
②最近三年內未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③未被列入中國黃金集團公司“黑名單”且處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① 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單位,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為設計單位)
② 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組成聯合體遞交投標文件之后其成員不得更換;
③ 聯合體各成員都應滿足投標人(1)①、(4)資質要求;
④ 設計方應滿足投標人(1)②;(2)資質要求
⑤ 施工方應滿足投標人需滿足(1)③、④ ;(2)資質要求
⑥聯合體需滿足(5)資質要求。
⑦聯合體項目經理需滿足(3)項目經理要求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注:資質文件由評標委員會在評標時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