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單位; 3.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供應商自行承諾),并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2023或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開戶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書) 3.4具有2025年任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事業單位除外)的記錄;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6供應商須提供社會消防技術服務信息系統( )中體現企業服務類型,包含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服務的證明,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7供應商擬派駐本項目人員,至少有1名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提供最近至少1個月社保,投入團隊成員均為公司正式員工。 3.8各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承諾書) 3.9供應商應提供“信用中國”網站 或中國 等渠道查詢企業信用記錄并加供應商蓋公章。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項目投標; 3.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