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2026年光電探測模塊及配套物資框架公開招標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采購編號:CG090002200218868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深圳電網智慧能源技術 2025年-2026年光電探測模塊及配套物資框架公開招標采購項目,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我公司自主研發的光電探測裝置,由光電探測PBC電路板主板、光電接收放大模塊、激光器驅動模塊等組成,目前我司擬向市場銷售光電探測裝置。為此開展光電探光電探測模塊及配套物資的框架采購。
2.2招標范圍:預計采購光電探測PBC電路板主板、光電接收放大模塊、激光器驅動模塊等部件60套,感溫光纖13340米等,詳見報價單明細。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深圳。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招標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20%,+50%)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協議期未滿,實際采購量達到承諾采購量上限時,應提前終止框架協議。協議期屆滿,中標人實際采購量在承諾采購量上下限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實際采購量未達到承諾采購量下限的,應延長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對于因國家、行業或企業有關標準發生調整,原有規格型號已不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且供應商無法供應對應品類新式型號的,經協商可提前終止協議。當框架協議有效期(含延長期)內發生中標供應商被取消中標資格,除有特殊采購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標資格之日起框架合同自動終止,其未履行合同部分的供應量優先采用其他供應商足額部分進行彌補,仍然有缺額的,則剩余份額按照其他供應商中標相對比例重新分配。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中標比例(%)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 1 | 光電探測模塊 | 356.981850 | 1 | 光電模塊 | 356.981850 | 356.981850 | 100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備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品類/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2)結算方式:按照合同預定的付款方式進行結算。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