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 5.44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建設資金來自 20%資本金靜態投資和 80%銀行授信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廣東分公司)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 5.44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
2.3 建設地點: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花園大道北側、和順小學路以西 2 號地塊
2.4 建設規模:5.44MW
2.5計劃工期:暫定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126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合同簽訂后,招標人通知為準,總工期保持不變。
2.6 招標范圍: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 5.44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場區、集電線路、需要加固的屋面、并網點、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消防系統、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圖階段);設備采購及供貨(除甲供外);所有設備的二次搬運與保管;建筑安裝施工;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電站數據接入集團公司集控中心與大數據中心,在項目所在地及佛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集控中心分別建立集中控制平臺,實現遠程及就地相互通訊機控制全部功能;試驗及檢查檢測;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等。
(1)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包括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設計)、設計優化(包括光伏安裝場地的測繪,光伏組件布置方案設計,組件支架系統及其基礎設計,集電線路設計等)、所安裝光伏區域構筑物實體檢測(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報告)及荷載復核、施工圖審查、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
(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直流電纜、逆變器至箱變段電纜、箱變至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電房配電柜中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廣東分公司)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 5.44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
2.3 建設地點: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里水鎮花園大道北側、和順小學路以西 2 號地塊
2.4 建設規模:5.44MW
2.5計劃工期:暫定 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126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合同簽訂后,招標人通知為準,總工期保持不變。
2.6 招標范圍: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 5.44MW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EPC 總承包工程。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場區、集電線路、需要加固的屋面、并網點、施工用電和用水等臨建設施、消防系統、環境保護及水土保持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圖階段);設備采購及供貨(除甲供外);所有設備的二次搬運與保管;建筑安裝施工;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電站數據接入集團公司集控中心與大數據中心,在項目所在地及佛山熱電有限責任公司集控中心分別建立集中控制平臺,實現遠程及就地相互通訊機控制全部功能;試驗及檢查檢測;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等。
(1)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包括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設計)、設計優化(包括光伏安裝場地的測繪,光伏組件布置方案設計,組件支架系統及其基礎設計,集電線路設計等)、所安裝光伏區域構筑物實體檢測(由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報告)及荷載復核、施工圖審查、竣工圖編制和現場服務等。
(2)設備材料部分:招標人提供光伏組件、光伏逆變器、直流電纜、逆變器至箱變段電纜、箱變至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電房配電柜中
2壓電纜;招標人提供的 575Wp 光伏組件、320kW 逆變器、直流電纜位于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京溪園鎮揭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場站內,其余設備和材料(箱變、配電柜、二次電纜及附件、光纜、通訊電纜、組件支架、支架基礎、材料采購等施工涉及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等)由投標人采購、供貨,所有設備和材料(含招標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由投標人負責裝卸車(招標人提供的 575Wp 光伏組件、逆變器、直流電纜由投標人負責裝卸車,招標人提供的其余設備及材料由投標人負責卸車)、保管、二次倒運。
(3)建筑安裝部分: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支架及電氣設備基礎施工,支架及組件安裝,575Wp 光伏組件清洗,逆變器安裝,防水施工,電氣一次、二次設備、生產監控系統、并網系統安裝,集電線路施工,電能計量與采集裝置安裝,施工用電、用水、破壞道路及綠化的修復)、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且不限于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視頻監控系統、環境監測儀的安裝及調試。
(4)其他服務:完成整體項目并網首年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并網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費用范圍,配合完成項目的報建、根據電網出具的接入方案,負責接入部分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設備費用、用戶側或站端與調度運行間的通訊、繼電保護設備費、設備檢測費、并網驗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其中配電柜、線纜、計量、通訊、控制部分選型必須滿足電網相關標準);涉網試驗、試運行、配合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等)、電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對外協調(含電網);工程驗收、通過工程質量檢查檢測(包含配合送出工程驗收、倒送電)、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查、職業衛生、檔案驗收、消防、防雷設計審核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等如需辦理的各種手續,配合項目整體驗收移交生產,培訓的服務,由投標方以招標方的名義辦理并承擔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防雷檢測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咨詢協調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與電網對端間隔的分界點:經光伏箱變升壓至 10kV 后,通過中壓電纜匯流送至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電房新建配電柜并網。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型式,最終接入方案以供電部門批復為準。并網所需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均由投標單位負責,因項目施工調試引起的并網或采取的其他臨時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投標方承擔。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對屋面防水破壞區域進行修復。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包括完成投產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承包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 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
(3)建筑安裝部分:項目的建筑安裝施工(支架及電氣設備基礎施工,支架及組件安裝,575Wp 光伏組件清洗,逆變器安裝,防水施工,電氣一次、二次設備、生產監控系統、并網系統安裝,集電線路施工,電能計量與采集裝置安裝,施工用電、用水、破壞道路及綠化的修復)、需要加固的屋面加固施工、調試、試驗(含特殊試驗)及檢查測試(含組件安裝前功率測試,包括且不限于組件功率特性、隱裂、組件功率測試等所有內容;組件投用后檢測,含熱斑、隱患、EL、功率等檢測內容)、視頻監控系統、環境監測儀的安裝及調試。
(4)其他服務:完成整體項目并網首年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并網接入工作所包含的一切費用范圍,配合完成項目的報建、根據電網出具的接入方案,負責接入部分的設計、采購、施工、調試(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設備費用、用戶側或站端與調度運行間的通訊、繼電保護設備費、設備檢測費、并網驗收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等,其中配電柜、線纜、計量、通訊、控制部分選型必須滿足電網相關標準);涉網試驗、試運行、配合辦理并網手續(包括購售電合同、并網調度協議、供用電合同等)、電力公司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施工許可證等手續辦理;對外協調(含電網);工程驗收、通過工程質量檢查檢測(包含配合送出工程驗收、倒送電)、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安全設施、質量監督檢查、職業衛生、檔案驗收、消防、防雷設計審核及防雷裝置竣工驗收等如需辦理的各種手續,配合項目整體驗收移交生產,培訓的服務,由投標方以招標方的名義辦理并承擔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試驗、檢查測試、調試試運、質量監督、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防雷檢測等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咨詢協調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與電網對端間隔的分界點:經光伏箱變升壓至 10kV 后,通過中壓電纜匯流送至廣東文燦壓鑄科技有限公司電房新建配電柜并網。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型式,最終接入方案以供電部門批復為準。并網所需設備、安裝調試工作均由投標單位負責,因項目施工調試引起的并網或采取的其他臨時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均由投標方承擔。投標人須按招標文件要求對屋面防水破壞區域進行修復。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包括完成投產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承包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 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
3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周邊(政府、電網、村民)協調難度、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疫情防控(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惡劣天氣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三級(10kV 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10kV 以下)三級及以上),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已竣工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kV 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10kV 以下)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和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三級(10kV 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10kV 以下)三級及以上),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包含聯合體形式)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 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設計資質(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或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或綜合資質);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已竣工的光伏電站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2020 年 1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1 個及以上 1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電站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承裝、承試單位須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三級(10kV 以下)及以上和承試類(10kV 以下)三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和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和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5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 月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 月2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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