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南分公司澠池清能“會盟之光”(河南省區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三標段)EPC招標公告
澠池清潔能源公司“會盟之光”(河南省區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三標段)EPC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河南省
2.2 規 模: 暫估容量50兆瓦
2.3 標段劃分: 河南澠池清能“會盟之光”(河南省區域)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三標段)EPC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河南省
2.5 計劃工期: 框架有效期限自框架合同生效之日起12個月。中標人確定中標后與招標人簽訂框架EPC合同,提交履約保函,分期開發(單期容量不低于10兆瓦),接到招標人書面文件通知開工后按照具體批次項目開工批復要求時間完成并網投產。
2.6 招標范圍:
2.6.1開展澠池會盟之光50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資源獲取,包括但不限于現場踏勘,資源篩選,負責取得房屋產權證明、與房屋所有者簽訂房屋使用管理及電費結算等相關協議,負責代招標人完成項目備案、取得供電公司接入意見、取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等,負責建設場地的落實,負責編寫項目建議書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通過可研審查單位審查,辦理與項目施工有關的許可文件并承擔相應費用,并網驗收及購售電合同、電費結算協議等手續辦理及相關費用。
2.6.2勘察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及所必須的審查服務(包括光伏組件至并網點的全部工程勘察、項目選址及場地落實、出具證明屋頂滿足光伏安裝的相關報告、接入系統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竣工圖),子項目的設計報告需通過招標人組織的審查,具體要求按照《河南分公司分布式光伏工程設計內容及深度規定》執行。
2.6.3設備采購:除支架、逆變器由招標人負責供貨的設備外,工程建設所需的其他設備及材料均由投標人負責采購。包括但限于:光伏組件、支架、匯流箱、箱變(10kV接入)、并網柜、預制艙(10kV接入)、SVG、電纜、運行系統在線監控(包括視頻監控采購)、接地網、接地極、電弧故障斷路器、防孤島裝置、電能質量在線檢測裝置、屋面防水材料等一切設備及施工主、輔材的采購、運輸、卸車、到貨、保管、二次倒運等)所有設備和相關試驗需滿足并符合電網公司對項目接入的各項要求。
2.6.4屋頂光伏電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頂結構復核(需有資質的單位出具屋頂結構復核報告)、屋頂加固設計及施工(含設計、采購、施工,出具加固后屋頂結構復核報告)、屋頂障礙物清除、屋面彩鋼瓦更換、屋頂光伏電站(包含400V或10kV接入的)的施工(含除銹刷漆、竣工驗收、安裝(含接地)、儲能設備基礎施工及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查測試、并網驗收、手續辦理、協調工作、竣工驗收等;負責接入招標人集控中心(含相關設備采購及施工),接入數據項目及規范應兼容招標人系統要求(相關標準見附件)。設備標識標牌采購、安裝,項目實施過程中安全措施、護籠、護欄、爬梯、檢修通道等設置,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等。
2.6.5調試并網(包括并網手續、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等全部并網接入工作)。
2.6.6工程驗收(包含消缺、驗收、交付投產、全部技術資料整理歸檔移交、專項驗收(含安全“三同時”、檔案驗收)和竣工驗收)。
2.6.7為完成工程建設所必須的其他工作。
2.7招標風險告知:
2.7.1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7.2與房屋所有者簽訂的協議中的單塊組件租金價格不高于20元/塊/年,租期20+5年,如租金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2.7.3本項目未取得公司投資決策備案,設定合同生效條件:項目完成公司投資決策備案,單個項目的合同執行以項目單位的書面通知為準。
2.7.4所有項目實施都必須以通過公司投資決策為前提。如果投資決策不通過,則對應區域項目的本次招標結果自動失效,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因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若各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投標活動,視為已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2.7.5考核條款:中標人在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不低于10MWp裝機容量的項目資源確認(以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為準),且后續每30天獲取不低于10MWp裝機容量的項目資源,合同簽訂后3個月完成10MWp、6個月完成20MWp、9個月完成35MWp、12個月完成50MWp、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招標人將書面通知中標人,招標人有權在15個工作日內在履約保函或履約保證金中按低于約定的容量2萬元/MW扣除相應金額,如招標人發函三次后,中標人仍無法完成上述工作要求,招標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在具體批次項目合同生效后,若無法按照項目開工批復要求時間內完成并網投產,且招標人督促發函三次后,中標人仍無法完成上述工作內容,招標人有權在15個工作日內按具體批次項目合同總價的0.5%比例扣除相應金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同時滿足以下兩項資質要求):
(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之一,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2)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應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應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業績要求):
(1)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設計任務的單位提供至少1項光伏工程設計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服務范圍等關鍵頁內容),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含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2)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中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提供至少1項光伏工程施工業績,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施工范圍等關鍵頁內容),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含階段性收付款發票),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同時滿足以下三項要求:
(1)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家數不超過2家,且聯合體由一個設計單位和一個施工單位組成,并設置施工單位為牽頭單位;
(2)聯合體須提供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成員承包范圍、職責分工。
(3)由聯合體牽頭單位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且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12月22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12月29日23時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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