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項目
1、服務內容及具體要求
⑴ 清運范圍:酒店內所有廚房、餐廳等區域所產生的餐廚垃圾(涵蓋食物殘余、食品加工廢料等)。
⑵ 清運頻率:日常清運:每日進行【1】次。清運時間需避開酒店客流高峰,建議安排在每日【23:00至24:00】時段開展,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⑶ 應急清運:若遇酒店大型宴會、節假日等情況致使垃圾量急劇增加,可提供應急保障服務。
⑷ 清運標準:作業規范:在清運過程中,必須達成“車走地凈”的要求,確保收集點周邊環境整潔,不存在垃圾遺撒、污水橫流的現象。作業完成后,需對收集容器及地面進行清潔與消毒。
⑸ 臺賬管理:需嚴格執行餐廚垃圾轉移聯單制度,每次清運后,應向甲方提供經雙方簽字確認的《餐廚垃圾清運記錄單》,以應對政府相關部門的檢查,并配合屬地小程序填報清運記錄等。
⑹ 最終處置:乙方須將所清運的餐廚垃圾全部運 嚴禁將餐廚垃圾進行非法傾倒、出售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⑺ 供應商的工作應符合環保要求,在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貨商自行承擔。(具體詳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