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某論證與評估中心設計與實施項目(設備采購),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0730-2511030407-01
2.2 招標項目名稱:某論證與評估中心設計與實施項目(設備采購)
2.3 投資金額:460萬元
2.4 本項目付款方式:前期無預付款,投標單位需按招標文件要求完成展廳建設并能投入使用,驗收合格后按合同約定進行支付。
2.5 交貨
2.6 交貨期:中標合同生效后,中標供應商在10日歷日內完成交貨,并在15日歷日內完成設備的安裝調試(不可延期)。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標人必須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登記注冊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3.2 能力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承擔本項目的實施的能力,具備投標貨物的安裝調試及售后服務能力,須提供書面承諾;
3.3 信譽要求1:投標企業信譽和財務狀況良好;
3.4 信譽要求2: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 )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5 聯合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