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尖扎縣第一民族中學2026年度食材供應項目
估算金額(元):391萬元(大寫:叁佰玖拾壹萬元整)
其中:包一(蔬菜水果類):估算價80萬元;包二(牛羊肉類)估算價140萬;包三(米面油類)估算價:83萬;包四(雞蛋)估算價:20萬元;包五(大肉):16萬元;包六(副食類(調料、牛奶、雞腿))估算價:52萬元。
服務期:1學年(以學生實際上課天數為準,寒暑假暫停供貨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項目類型:服務類
采購需求:實施食堂供餐所需采購大宗食材。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第五部分。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須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總體預留比例為100%,以上企業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本項目采購標的所屬行業為批發業。
3.經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4.投標人可就本項目進行分包投標,但不得就本項目內容拆分投標,所投內容必須完全響應招標文件所列內容。
5.所有參數完全滿足(或優于)采購文件要求,如履約驗收期間所提供的服務不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供應商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責任(承諾函格式自擬)。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提供承諾函)。
7.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代建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本次采購活動。
8、:包一、包三、包六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包二、包五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相關肉制品檢疫檢驗等合格證明(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或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包四:供應商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能力。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