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永城2×1000MW高效超超臨界機組購買2輛12噸水罐消防車(含隨車器材)、1輛12噸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水罐、泡沫罐、干粉罐按照實際參數為準)。具體詳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范書。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消防車合同簽訂生效后120日內交貨(具體時間以招標方約定交貨時間為準),若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況(如果雙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諸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合同履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不可抗力所影響的時間。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延長的期限需經采購人書面同意,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經采購人認可后可適當延遲,最多不超過30日。
2.4 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位置(永城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2×1000MW超超臨界火電項目),落地交付。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為所投產品的生產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聲明);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須出具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所投同類產品須具有至少1個消防車供貨業(yè)績(包含水罐消防車或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3.4 本項目是否允許聯合體投標:否。
備注:
(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6年1月12日9:00到2026年2月2日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