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雞西熱電公司1、2號鍋爐脫硝系統新增SCR技術提效改造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雞西熱電公司1、2 號鍋爐脫硝系統新增 SCR 技術提效改造 EPC 總承包項目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出資比例 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黑龍江公司)雞西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1 、2 號鍋爐脫硝系統新增 SCR 技術提效改造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興國東路 170 號。
2.4 建設規模:250MW。
2.5 計劃工期:2026 年 05 月 01 日-2026 年 07 月 20 日,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 1 、2 號鍋爐脫硝系統新增 SCR 技術提效改造EPC 項目;工作范圍(但不局限于此):脫硝系統改造、風煙系統改造、空預器改造及影響本次改造的設備設施改動的施工安裝恢復,因本次改造所影響的四管防磨防腐改造等。本工程采用 EPC 總承包方式,包括本改造項目初步設計、詳細設計、竣工圖設計和設計聯絡,設備及材料的采購、設備監造、運輸及貯存、施工(含原有設備拆除)、設備安裝及調試、168 小時試運行、消
缺、裝置性能試驗、電廠運行、檢修人員的培訓和最終交付商業運行、并提供售后服務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
3.2.1.1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設計資質:
(1)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火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環境工程專項(大氣污染防治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
3.2.1.2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1.3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 10 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個及以上已投運滿 1 年的單臺機組 100MW 及以上配套的煙氣脫硝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象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
(1)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已投運滿 1 年的單臺機組 100MW 及以上配套的煙氣脫硝 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2)擬任設計負責人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已投運滿 1 年的單臺機組 100MW及以上配套的煙氣脫硝 EPC 總承包的設計負責人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或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2.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應滿足 3.2.1.1 要求;同時近 10 年(2016 年 1 月 1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已投運滿 1 年的單臺機組 100MW 及以上配套的煙氣脫硝的設計業績或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應滿足 3.2.1.2 和 3.2.1.3 要求;同時近 10 年(2016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已投運滿 1 年的單臺機組 100MW及以上配套的煙氣脫硝的施工業績或 EPC 總承包業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 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 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 年 01 月 13日至 2026 年 01 月 23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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