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雄安能源公司高碑店市辛橋鎮齊王務村及周邊村風電項目PC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 招標公告
高碑店市辛橋鎮齊王務村及周邊村風電項目PC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高碑店市37.5兆瓦風電項目位于河北省高碑店市辛橋鎮北部,場址范圍主要涉及西沿村、趙莊村、陳八莊村、齊王務村、岐山莊村,距辛橋鎮直線距離約1.9公里,風電場場內有省道S3601、縣道、鄉道穿過,交通運輸便利。項目規劃容量為37.5兆瓦,共包含6臺風機,擬采用單機容量6.25兆瓦機型,葉輪直徑220米,輪轂高度170米,最終機型以招標人實際采購型號為準。同期新建一座35千伏開關站,儲能按照15%,2小時考慮,配置5.625MW/11.25MWh儲能。風電場通過35kV集電線直接接入新建35千伏開關站,開關站出1回35千伏架空線路向東北方向接入陳八莊110千伏站35千伏側。
招標范圍:高碑店市辛橋鎮齊王務村及周邊村風電項目PC工程施工總承包,包括:
1.本項目(包含風電場、開關站、送出工程等)施工準備至竣工驗收期間全部合法合規性手續辦理、送出工程的勘察設計服務(含征租地組卷過程中的土地協調)。
2.儲能、塔筒(采用桁架塔型式,包含鋼塔段、轉換段、桁架段,下文同釋)、箱變、預制艙、SVG、35kV高壓設備等(詳見報價清單)執行集團集采或框采結果(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PC總承包工程范圍),全部設備和材料的采購供應,包括運輸(含場內二次倒運)、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3.全部土建及安裝工程施工(風機主機及塔筒吊裝工程執行集團集采結果,以暫估價形式包含在PC總承包工程范圍內,其費用包含在投標總價中;風機吊裝分包單位須為通過集團公司2025-2026年度陸上風電項目主體工程施工吊裝專業分包資格預審的單位)。
4.場站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
5.項目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相關調試分界范圍參考附件三“11、15”)、試運行、消缺、各項驗收(含各項專題驗收、階段驗收、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稅費等費用,直至符合移交生產運營條件。
6.發包人項目部租賃及基建車輛租賃費用。
7.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內的服務等全部內容,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等。
8.儲能、塔筒設備及安裝、風機吊裝、箱變、預制艙、SVG、35kV高壓設備、中央一體化監控系統設備及安裝、風機機組振動狀態在線檢測系統設備及安裝、集團智慧運維中心接入設備及安裝等以暫估價計列的設備及安裝工程(詳見報價清單)執行華能集團集采或框采結果,由本工程承包人配合發包人發起華能集團內部集采或框采需求,發包人、承包人與匹配單位簽訂三方采購合同,承包人對匹配單位按照分包單位相關管理要求進行直接管理,對相關設備及安裝工程的安全、質量、進度、結算等負全面責任。
規模:本項目規劃建設容量37.5兆瓦。
施工工期:本項目計劃2026年3月15日開關站及送出工程開工,2026年4月30日完成第一臺風機吊裝,2026年6月30日完成第一臺風機并網,2026年8月30日完成全容量并網,具體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雄安能源公司高碑店市辛橋鎮齊王務村及周邊村風電項目PC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招標標段包1。
9.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12350萬元。
注:本項目招標人為雄安城市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承包單位須與項目單位高碑店綠色能源有限公司簽訂合同。
風險告知:
1.未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自然日內完成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簽署,每延誤一個自然日考核5000元/天。
2.未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送出工程核準,每延誤一個自然日考核1000元/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要求,并提供有效資質證明文件:
(1)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根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第30號令)要求,本次招標采購活動,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資質要求采取“老證老辦法、新證新辦法”的措施,舊證要求承裝三級及以上,承修三級及以上,承試三級及以上;新證要求承裝二級及以上,承修二級及以上,承試二級及以上。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3項且每個項目容量不小于37.5MW及以上國內陸上風電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須附合同業績復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內容頁以及簽字蓋章頁),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 項目經理要求:
(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項目經理資質文件,且均須在有效期內。(備注:項目經理如為一級注冊建造師,需提供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證書,并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2)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容量不小于37.5MW及以上國內陸上風電工程主體施工總承包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或施工負責人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附任命文件、或能體現其任命的合同相關信息頁,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提供近6個月的社保證明或有效的勞動合同。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1月15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1月21日23時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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