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公司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審計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審計服務項目,本項目共劃分兩個標段:
1標段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煤炭業務審計服務項目
2標段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鐵路運輸業務審計服務項目
2.1.1具體情況如下:
(1) 1標段煤炭業務概況:主要包括所屬礦井的開發建設和生產運營,主營煤炭生產及洗選加工,主要煤炭產品為原料用煤和優質動力煤。
(2) 2標段鐵路運輸業務概況:其中單位一:以煤炭重載運輸為主,在煤炭之外,拓展礦石、油品、集裝箱等品類,同時承擔鐵路建設運營、重載技術創新與數智化升級等職能。單位二:主要承擔機車、車輛的維修保障、設備租賃、車輛配件再制造及鐵路線路的維修養護等業務,具備電力、內燃機車中高級修程和鐵路貨車全部修程的檢修能力。
2.1.2 招標范圍:根據招標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對煤炭業務和鐵路運輸業務兩個標段開展審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責任審計、經營管理審計、專項審計、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監督、流程風險評估等。投標人應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同時就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對重要事項進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1標段:審計期間為2023年3月至審計結束日,審計時長預計3400個工日。
2標段:單位一審計期間為2023年3月至2025年12月,審計時長預計1461個工日;單位二審計期間為2023年4月至審計結束日,審計時長預計981個工日。
具體結算以實際工日為準。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或合同預計工日全部完成(以上兩種情形以率先達成的時間為準),且出具完整審計報告,整理裝訂相關審計檔案,移交全部審計資料至招標人為止,具體工作標準和時間按招標人要求執行。
2.1.4項目實施地點:呼和浩特、項目所在地區等審計現場(包括但不限于鄂爾多斯、榆林、滄州、忻州、北京、包頭、天津、東營等地,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報價人自行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2標段均須提供)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1標段: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炭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2標段: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鐵路運輸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標段指定1名項目負責人,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3個煤炭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2標段指定2名(每個項目單位1名,不得兼任)項目負責人,2名項目負責人均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3個鐵路運輸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1、2標段均須滿足)投標人須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前50(含)名。
(2)1標段:投標人未向神東煤炭提供此次審計期間內的(國家要求不能同時進行的審計服務)服務。須提供承諾函。
2標段:投標人未向朔黃鐵路及鐵路裝備公司提供此次審計期間內的(國家要求不能同時進行的審計服務)服務。須提供承諾函。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1-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1-28 09: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審計服務項目,本項目共劃分兩個標段:
1標段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煤炭業務審計服務項目
2標段呼和浩特審計中心2026年鐵路運輸業務審計服務項目
2.1.1具體情況如下:
(1) 1標段煤炭業務概況:主要包括所屬礦井的開發建設和生產運營,主營煤炭生產及洗選加工,主要煤炭產品為原料用煤和優質動力煤。
(2) 2標段鐵路運輸業務概況:其中單位一:以煤炭重載運輸為主,在煤炭之外,拓展礦石、油品、集裝箱等品類,同時承擔鐵路建設運營、重載技術創新與數智化升級等職能。單位二:主要承擔機車、車輛的維修保障、設備租賃、車輛配件再制造及鐵路線路的維修養護等業務,具備電力、內燃機車中高級修程和鐵路貨車全部修程的檢修能力。
2.1.2 招標范圍:根據招標人工作安排和要求對煤炭業務和鐵路運輸業務兩個標段開展審計服務,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責任審計、經營管理審計、專項審計、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監督、流程風險評估等。投標人應按時、高質量地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審計報告,同時就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對重要事項進行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1標段:審計期間為2023年3月至審計結束日,審計時長預計3400個工日。
2標段:單位一審計期間為2023年3月至2025年12月,審計時長預計1461個工日;單位二審計期間為2023年4月至審計結束日,審計時長預計981個工日。
具體結算以實際工日為準。
2.1.3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或合同預計工日全部完成(以上兩種情形以率先達成的時間為準),且出具完整審計報告,整理裝訂相關審計檔案,移交全部審計資料至招標人為止,具體工作標準和時間按招標人要求執行。
2.1.4項目實施地點:呼和浩特、項目所在地區等審計現場(包括但不限于鄂爾多斯、榆林、滄州、忻州、北京、包頭、天津、東營等地,差旅食宿等費用由報價人自行承擔)。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2標段均須提供)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1標段: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炭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2標段:2021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鐵路運輸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合同業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標段指定1名項目負責人,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3個煤炭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2標段指定2名(每個項目單位1名,不得兼任)項目負責人,2名項目負責人均須滿足以下要求:
(1)投標人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有效的注冊會計師資格證。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3個鐵路運輸行業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1)(1、2標段均須滿足)投標人須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公布的《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百家排名信息》中排名前50(含)名。
(2)1標段:投標人未向神東煤炭提供此次審計期間內的(國家要求不能同時進行的審計服務)服務。須提供承諾函。
2標段:投標人未向朔黃鐵路及鐵路裝備公司提供此次審計期間內的(國家要求不能同時進行的審計服務)服務。須提供承諾函。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1-2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1-28 09: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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