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工程建設地點:新疆和靜縣備戰北部廠區3325平硐口處;
2.2.工程建設規模:該沉淀池是北部選廠排污水處理系統的關鍵構筑物,為鋼筋混凝土四級沉淀池,位于備戰北部廠區3325平硐口處,總長度63.1米,寬度20.3米,高度3.3米;建筑面積1266.84m²,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式結構,池體被分隔為四個連續沉淀區域,形成四級沉淀工藝系統;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C30,抗滲等級P8,砼抗凍等級F200,對應抗滲混凝土等級C30P8;基底埋深約4.7米,池底厚度400mm,池壁厚度300mm,頂板厚度120mm,屬于半地下式鋼筋混凝土水池結構。
2.3.招標范圍和內容:全套施工圖紙范圍內工作內容及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招標補充文件等所有內容(發包人根據需要,有權對發包范圍進行調整,承包人不得以此為索賠依據);
2.4.招標控制價:人民幣5670788.82元(含暫列金10%);
2.5.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為2026年3月5日,計劃竣工日期為2026年5月31日。總工期為88日歷天(含雨雪天、節假日),中標人在進場之前須提前介入,做好準備工作;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或總監理工程師下發的開工令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2.6.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7.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 50300-2013)和配套各專業驗收規范等現行國家、行業質量驗收標準、規范的合格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即項目經理,下同)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一級礦業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投標人的本企業在崗人員,承諾無在建工程。
3.3.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1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前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本招標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止(含2020年1月1日,本招標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下同】“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或“在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工程造價人民幣200萬元及以上的礦山工程,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5.擬派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1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海拔3000米及以上且工程造價人民幣200萬元及以上的礦山工程,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6.其他資格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8.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四、招標資料的獲取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6年01月23日至2026年01月28日19: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