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受內蒙古送變電 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送變電 與某稅務機關涉稅糾紛法律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送變電 與某稅務機關涉稅糾紛法律服務采購項目
2、項目編號:QT304526020433
3、采購內容:本采購標的的服務內容為向內蒙古送變電 提供與某稅務機關涉稅糾紛訴訟在內的法律服務。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代理案件一審終結。
7、項目實施
8、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120000元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通過年檢(提供執業許可證掃描件和年度考核結果(年檢情況)截圖)。
2、提供承諾函,內容如下:
①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②團隊組成人員應熟悉涉稅行業相關業務,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處罰,具備較高的業務水平和綜合協調能力,并有處理相關法律事務的實戰經驗。
3、團隊律師不少于5人(包含 4、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5、供應商未在采購人列出的禁止供應商在限制期內參加各類采購活動的負面清單中。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6年2月6日09時00分至2026年2月10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http:// /”進行會員注冊,在網上下載采購文件。請注意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提示: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須使用CA。 (1)CA申領在供應商系統中即可完成(CA郵寄時間較長,請提前辦理,CA用于響應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辦理CA的供應商請檢查CA證書是否過期,如過期請提前辦理續期手續(CA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3)CA售價250元/個,電子簽章50元/個,需要同時辦理CA及電子簽章,CA審核 2、本次項目的澄清/修改/變更/重新采購公告會通過網站發布,請參加的潛在供應商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四、平臺服務費 本次采購文件不收取費用,供應商在獲取采購文件前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交納平臺服務費(方式一:500元/標段/次;方式二:一次性繳納平臺服務費2000元(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內,供應商參與內蒙古能源集團 及其分子公司項目均無需再次繳納平臺服務費))。 五、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方式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6年2月25日9:30,潛在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傳輸遞交電子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傳輸送達的響應文件,平臺不予接收。 2、開標時間:同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3、開標 注:本次為遠程線上開標,供應商無需到現場,無需遞交紙質響應文件,可遠程登錄系統使用CA鑰匙進行解密開標。 六、采購方式 項目采用詢比(綜合評估法)采購。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首次詢比采購失敗,重新詢比: ①如首次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少于三家 ②經評審委員會評審所有報價供應商均不符合采購文件要求 ③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僅有一家供應商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④經評審委員會評審僅有兩家供應商滿足采購文件要求但經評審委員會認定明顯缺乏競爭性且不適宜繼續評審或存在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因素。 如重新詢比提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少于兩家的,采購失敗。如僅有兩家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的,評審委員會應當組織評審,兩家供應商均通過初步評審且具備競爭性的,評審小組應當繼續進行詳細評審,否則采購失敗。 七、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 招標會員 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