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2026年度脫硫劑石灰石粉招標公告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2.1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金橋熱電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賽罕區金河鎮,現有裝機容量2×300MW機組,脫硫系統采用濕法脫硫工藝,石灰石粉作為濕法脫硫的脫硫劑。本次擬對2026年度脫硫系統使用的石灰石粉項目采購。
本項目計劃采購2026年度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2×300MW機組脫硫系統脫硫劑石灰石粉供應。
石灰石粉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脫硫效率及運行成本。為采購品質合格的石灰石粉,依據物資采購規定進行石灰石粉的采購工作。
2.2采購范圍及技術要求
2.2.1采購范圍:全年計劃使用約50000噸,依據實際供貨量據實結算
2.2.2技術要求:
1)本規范書適用于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1、#2機組脫硫系統石灰石粉采購項目。
2)本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具體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投標方應提供符合本規范書的優質服務及產品。
3)如果投標方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規范書的條文提出異議,則投標方提供的服務及產品應完全滿足本規范書的要求。
4)在簽訂合同后,因規范標準和規程發生變化,招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補充要求,具體項目由雙方共同商定。
5)本規范書所使用的標準如與投標方所執行的標準發生矛盾時,應按較高標準執行。
6)如果發生標準、規范或規程變化等情況,招標方有權提出因標準、規范或規程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要求,投標方應遵守補充要求。
7)投標方應在投標前充分了解招標方現場石灰石粉卸料系統特點,并根據現場實際配備滿足上料要求的專用罐車,專用罐車不得拉運其他物料。投標方應充分考慮招標方生產現場實際情況,對車輛設計、配置等進行優化,選取最適合的方案。若因投標方運輸車輛不滿足現場實際需求而造成的短倒等情況發生,由投標方自行負責協調解決,并滿足實際卸料需求。
8)招標方每日用量計劃提前一天告知投標方,投標方應滿足招標方實際使用特點,保證石灰石粉的正常供應。
9)投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火力發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設計規程》(DL/T5196)、《火電廠石灰石/石灰-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運行導則》(DL/T1149)、《火力發電廠脫硫裝置技術監督導則》(DL/T1477)等要求。
10)投標方需提供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投標方生產的石灰石粉化驗報告,化驗內容包括碳酸鈣、碳酸鎂、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鋁、三氧化二鐵、石灰石反應活性。
注: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3交貨地點
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脫硫系統石灰石粉存放指定地點。
2.4交貨期
計劃從合同簽訂日開始供貨,至2026年12月31日陸續供完。招標方每日用量計劃提前一天告知投標方,投標方應滿足招標方實際使用特點,保證石灰石粉的正常供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為石灰石礦山企業;或石灰石粉加工生產企業。
3.2.1.1礦山企業須提供有效的①《采礦許可證》和②《安全生產許可證》;
3.2.1.2石灰石粉加工企業需提供①礦山授權合作合同或協議(至少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②合作礦山采礦許可證③合作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④工廠環評通過的證明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2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3月03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2.1項目概況
項目概況:金橋熱電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賽罕區金河鎮,現有裝機容量2×300MW機組,脫硫系統采用濕法脫硫工藝,石灰石粉作為濕法脫硫的脫硫劑。本次擬對2026年度脫硫系統使用的石灰石粉項目采購。
本項目計劃采購2026年度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2×300MW機組脫硫系統脫硫劑石灰石粉供應。
石灰石粉品質的優劣,直接影響脫硫效率及運行成本。為采購品質合格的石灰石粉,依據物資采購規定進行石灰石粉的采購工作。
2.2采購范圍及技術要求
2.2.1采購范圍:全年計劃使用約50000噸,依據實際供貨量據實結算
2.2.2技術要求:
1)本規范書適用于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1、#2機組脫硫系統石灰石粉采購項目。
2)本規范書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技術細節作出規定,也未具體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投標方應提供符合本規范書的優質服務及產品。
3)如果投標方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規范書的條文提出異議,則投標方提供的服務及產品應完全滿足本規范書的要求。
4)在簽訂合同后,因規范標準和規程發生變化,招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提出補充要求,具體項目由雙方共同商定。
5)本規范書所使用的標準如與投標方所執行的標準發生矛盾時,應按較高標準執行。
6)如果發生標準、規范或規程變化等情況,招標方有權提出因標準、規范或規程發生變化而產生的一些補充要求,投標方應遵守補充要求。
7)投標方應在投標前充分了解招標方現場石灰石粉卸料系統特點,并根據現場實際配備滿足上料要求的專用罐車,專用罐車不得拉運其他物料。投標方應充分考慮招標方生產現場實際情況,對車輛設計、配置等進行優化,選取最適合的方案。若因投標方運輸車輛不滿足現場實際需求而造成的短倒等情況發生,由投標方自行負責協調解決,并滿足實際卸料需求。
8)招標方每日用量計劃提前一天告知投標方,投標方應滿足招標方實際使用特點,保證石灰石粉的正常供應。
9)投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火力發電廠石灰石-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設計規程》(DL/T5196)、《火電廠石灰石/石灰-石膏濕法煙氣脫硫系統運行導則》(DL/T1149)、《火力發電廠脫硫裝置技術監督導則》(DL/T1477)等要求。
10)投標方需提供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所出具的投標方生產的石灰石粉化驗報告,化驗內容包括碳酸鈣、碳酸鎂、二氧化硅、三氧化二鋁、三氧化二鐵、石灰石反應活性。
注: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范書
2.3交貨地點
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脫硫系統石灰石粉存放指定地點。
2.4交貨期
計劃從合同簽訂日開始供貨,至2026年12月31日陸續供完。招標方每日用量計劃提前一天告知投標方,投標方應滿足招標方實際使用特點,保證石灰石粉的正常供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為石灰石礦山企業;或石灰石粉加工生產企業。
3.2.1.1礦山企業須提供有效的①《采礦許可證》和②《安全生產許可證》;
3.2.1.2石灰石粉加工企業需提供①礦山授權合作合同或協議(至少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②合作礦山采礦許可證③合作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④工廠環評通過的證明文件。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2月24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3月03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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