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際航空內蒙古 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綠建評價與檢測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綠建評價與檢測項目 | |
| (二)
功能目標:依照國家及地區規范、標準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綜合保障基地)一期項目綠色建筑二星評價工作,取得相應綠建標識。 需執行的標準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5/T2817-2022)、《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等國家及地區現行規范及內蒙古自治區相關的政策要求。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完成呼和浩特新機場國航內蒙古公司基地工程(綜合保障基地)一期項目綠色建筑二星評價工作,取得綠建標識,包括但不限于: 1)協助建設單位進行項目資料整理,并負責編制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申報材料及現場取證;該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網上注冊、申報書、自評估報告、各種補充材料、專業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會材料等。 2)提交各類模擬、設計計算等報告終版。 3)按照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要求,收集整理綠色建筑星級申報所需相關資料。 4)開展綠色建筑現場檢測服務工作,(檢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場地人行道路照明,室外聲環境,室內構件隔聲檢測、樓板撞擊聲,室內噪聲級檢測,燈具的照明功率密度和燈具的照度,室內污染物,典型房間空調期間室內溫濕度,典型房間空調期間二氧化碳濃度,采光照度值、采光系數,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室外聲環境等專項檢測,需滿足項目二星級評價,未列入的檢測項目由中標單位自行考慮費用),出具滿足要求的檢測報告。 5)完成申報聲明、申報材料、評審會匯報材料。 6)進行項目線上申報,完成相關線上申報流程,補充完善線上申報材料。 7)組織專家評審、完成專家評審答辯會、現場講解,回應專家意見。 8)確保建設單位按確定的星級目標完成綠建評價,并獲得綠色建筑對應的評價標識證書。 9)根據綠色建筑評價申報要求,配合建設單位對現場進行審核,指導建設單位完善相關設施 10)負責運行第一年的數據資料的編制及培訓指導運行階段的用能數據上傳、備案。 驗收標準:根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15/T 2817-2022)、《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GB/T50878-2013)、《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等國家及地區現行規范及自治區相關的政策要求,完成項目綠建評價工作,并取得綠建對應星級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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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