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項目建設地點擬定于浙江省衢州市龍游縣龍洲街道龍和漁業漁場,利用魚塘建設光伏電站,光伏電站擬裝機容量約為39.68MW,直流側容量為50.0291MWp。該地區太陽能資源豐富,屬我國第三類太陽能資源區域,適合開展光伏電站項目的建設。
本項目擬安裝635Wp雙面單晶光伏組件,其中柔性支架部分裝機容量為46.08576MWp;彩鋼瓦屋頂部分裝機容量為3.94335MWp。場區內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壓站,主變壓器容量為40MVA。光伏電站通過2回35kV集電線直接接入110kV升壓站35kV母線,升壓站最終采用1回110kV線路接入110KV南西1845線/南姑1848線遷改架空路徑,線路距離2公里。(最終以接入系統批復為準)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為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光伏區、新建1座110kV升壓站、集電線路的勘察設計,全部設備(不含所有光伏組件、逆變器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及安裝工程施工(含所有甲供設備)、門剛建設、項目管理、環水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驗收(含各項專題、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驗收)、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等服務;同時也包括質保期內所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采購供應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整理提供服務等工作;負責本工程完整的數字化交付及實施服務,以及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配合征租地工作。
2.3計劃工期
計劃于2026年5月1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或監理人通知為準),2026年10月30日前首批并網,2026年11月31日前全容量并網。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 資質要求:(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②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如提供分項資質,須包含全部3個分項資質:勘察、設計、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及以上資質。
③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④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⑤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含承裝類二級(110千伏以下))、承修類二級及以上(含承修類二級(110千伏以下))、承試類二級及以上(含承試類二級(110千伏以下))的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證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第30號令)和《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換領和延續工作的通知》(國能發資質[2025]44號)要求。
⑥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包含建筑施工)。
說明:聯合體參與投標時,各方資質要求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2)業績要求:滿足以下兩種業績之一(須提供1.合同文件;2.業主出具的項目完工證明或項目完工驗收評定書或工程移交證書或竣工報告掃描件等證明材料,項目若只是首批并網不計為已完工業績;3.EPC總承包業績和聯合體投標人的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業績證明需要同時提供1和2證明材料;4.聯合體投標人的設計方提供的設計業績僅需提供合同證明文件。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①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獨立投標人具有至少1個作為獨立承包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的直流側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電站(含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升壓站)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工程業績;
②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設計方具有至少1個直流側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電站(含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升壓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2023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聯合體施工方具有至少1個直流側50MWp及以上容量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電站(含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升壓站)施工業績。(說明:若聯合體投標人提供EPC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業績,以聯合體成員在該業績中承擔具體工作和在本項目承接工作聯合認定,以合同文本等證明材料及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為準。)
(3)人員要求:投標人的擬任項目經理(由牽頭方擬派)應具有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機電工程)和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具有至少1個直流側5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集中式光伏電站(含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升壓站)工程EPC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擔任項目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以上任職的經歷(須提供投標人當期任命文件或業主出具證明、相關業績合同證明文件、業主完工證明或全容量并網證明或項目評定書或工程移交證書或竣工報告掃描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須包含具體工作內容及項目容量等信息,項目若只是首批并網不計為已完工業績;若證明材料中無法認定直流側容量或交流側容量,則按照直流側容量認定);
(4)信譽要求:未處于限制投標(報價)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獨立投標人或者聯合體各方均未處于限制投標的專業范圍及期限內,聯合體各方專業范圍按照聯合體協議分工內容確定;
(5)財務要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無連續2年虧損(應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若成立不滿3年,須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其成立時間的材料,并按實際運營年份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6)其他要求:無。
3.2本次招標 接受 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3名(含牽頭方)。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的投標。
3.3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標
3.4各投標人可就本招標項目投標標段的要求:_/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文件獲取時間: 北京時間2026年3月14日9:00時整至2026年3月20日17:00時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