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前期咨詢和支持性文件辦理服務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距吉水縣城區約11km。本項目共規劃裝機40MW,擬安裝3臺5.0MW+4臺6.25MW風電機組,配套新建1座35kV開關站,直接接入國網對端站,實際接入以電網公司批復為準。
2.1.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國華(江西)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前期咨詢和支持性文件辦理服務,主要包括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地形圖測繪比例根據制度要求確定,含1:500、1:2000地形圖,風機布置、道路及集電線路CAD版和kml版文件,,道路及集電線路設計,工程地質報告、水文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防洪、防澇、防潮高程),并配合評審)、規劃選址意見與土地預審(包含勘測定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壓覆礦資源評估報告、環評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含評審、備案/批復)、安全預評價報告、林地專題、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含評審、批復)及電能質量分析(含背景諧波分析測試)、電磁輻射專題、節能評價報告及批復、鳥類影響評價報告、防洪評價、職業健康預評價、擬使用林地批復、臨時用地辦理(包含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及評審,勘測定界)、土地組卷上報審批、土地使用證辦理,需編制完成上述各項專題報告并取得相關專家評審意見及相應主管部門批復。
2.1.3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已獲得江西省新能源建設指標,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合同一次簽訂,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執行依據以發包人通知為準,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可研收口、投資決策、項目核準及開工時間、建設進度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具體服務期限以項目具體進展情況為準。如承包人的階段成果文件(如可研報告),經專家評審修改后未能滿足發包人要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
2.1.4質量要求:
投標人應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報告編制、評審、修編、報批等工作。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可研收口、投資決策及開工時間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其中,與政策相關專題手續最終取得文件以江西省各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要求為準(如最終取得文件為意見函、專家審查意見或相關部門的批復等)。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電項目可研的合同業績2份;且同時具有新能源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合同業績1份(單份合同至少同時包含以下任意3項服務內容: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地災評估、壓覆礦服務、防洪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報批、接入方案批復);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提供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風電項目可研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項目負責人須提供其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3-1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24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
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距吉水縣城區約11km。本項目共規劃裝機40MW,擬安裝3臺5.0MW+4臺6.25MW風電機組,配套新建1座35kV開關站,直接接入國網對端站,實際接入以電網公司批復為準。
2.1.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為國華(江西)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前期咨詢和支持性文件辦理服務,主要包括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地形圖測繪比例根據制度要求確定,含1:500、1:2000地形圖,風機布置、道路及集電線路CAD版和kml版文件,,道路及集電線路設計,工程地質報告、水文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防洪、防澇、防潮高程),并配合評審)、規劃選址意見與土地預審(包含勘測定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服務、壓覆礦資源評估報告、環評報告、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含評審、備案/批復)、安全預評價報告、林地專題、林地使用可行性研究報告、接入系統(含評審、批復)及電能質量分析(含背景諧波分析測試)、電磁輻射專題、節能評價報告及批復、鳥類影響評價報告、防洪評價、職業健康預評價、擬使用林地批復、臨時用地辦理(包含臨時用地復墾方案及評審,勘測定界)、土地組卷上報審批、土地使用證辦理,需編制完成上述各項專題報告并取得相關專家評審意見及相應主管部門批復。
2.1.3服務期限: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年,吉安市吉水縣馭風行動分散式風電項目已獲得江西省新能源建設指標,項目處于機會研究階段,合同一次簽訂,分階段執行。各階段執行依據以發包人通知為準,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可研收口、投資決策、項目核準及開工時間、建設進度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具體服務期限以項目具體進展情況為準。如承包人的階段成果文件(如可研報告),經專家評審修改后未能滿足發包人要求,發包人有權終止合同。
2.1.4質量要求:
投標人應按照要求完成各項報告編制、評審、修編、報批等工作。在招標人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全部工作內容,投標人應繼續服務,直至服務內容全部完成,但最終工作進度確保不影響本項目可研收口、投資決策及開工時間要求,不發生費用變化。其中,與政策相關專題手續最終取得文件以江西省各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要求為準(如最終取得文件為意見函、專家審查意見或相關部門的批復等)。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風力發電)專業乙級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1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風電項目可研的合同業績2份;且同時具有新能源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合同業績1份(單份合同至少同時包含以下任意3項服務內容: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評價、地災評估、壓覆礦服務、防洪影響評價、建設用地報批、接入方案批復);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提供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風電項目可研合同業績,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或任命文件(后補無效)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項目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3)項目負責人須提供其在投標單位近12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3-19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24 16: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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