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 宇通新能源車輛所屬配件及服務采購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 一、項目內容: | |||||||||||||||||||
| (一)項目名稱:宇通新能源車輛所屬配件及服務采購項目 | |||||||||||||||||||
| (二)
1.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必須按照采購方采購需求(以采購方提供的采購訂單為準)提供相應數量的配件及服務,所提供的配件必須為原廠生產,規格型號必須與原廠一致,各項技術性能指標、質量標準應滿足設備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標準,滿足使用要求;所提供的服務需符合車輛生產廠家的維修手冊要求,其中,三電檢測服務完成后的車輛需逐一出具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需獲得車輛生產廠商或宇通全資售后店面或經宇通官方培訓考核的具備授權資質的售后服務經銷商的認可,并協助采購方將檢測報告錄入相關系統。 (2)供應商有責任協助做好其所供物料的市場服務工作,并及時分析改進市場反饋的產品質量問題。 (3)如供應商所交付的貨物存在設計、制造等質量上的缺陷,或貨物無法滿足設備使用性能,采購方可書面向供應商提出調換、退貨或索賠要求,如采購方需要調換的,供應商應在收到采購方調換貨物通知的次日供貨,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的,采購方有權退貨,且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4)對于國家或地方技術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質量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配件,由供應商負責承擔全部責任及連帶責任。 (5)針對采購方認為存在質量缺陷或無法恢復設備性能的配件,供應商應負責及時進行檢測鑒定,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根據檢驗鑒定的具體情況,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進行更換、退貨等處理措施。 2.服務標準 (1)供應商為采購方所購產品提供自驗收之日起12個月的質量保證,并提供免費保修服務。在此期間如發現貨物存在問題,或服務驗收合格但設備使用過程中仍未恢復原有工作性能的,供應商應按照采購方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免費維修或提供免費退換。貨物的隱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預計簽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對于貨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內暴露的任何隱蔽瑕疵供應商都應負責,給予免費維修、更換或賠償采購方因產品受到的損失。 (2)在采購方有需要時,供應商應及時為采購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技術支持。 (3)供應商應承擔為執行本項目而投入的機械設備和運輸工具的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及第三方責任險等。 (4)供應商須將備件 在此之前,應做好質量控制。 (5)當供應商所提供的配件出現更新換代或停產狀況時,供應商必須提供生產廠商或車輛廠商的相關說明。 (6)對于供應商所提供的取代配件(因配件更新換代或停產),要保證采購方能依照協議中配件清單條目及價格進行采購。 (7)供應商應保留與進貨渠道有關的單據(進貨單)等,必要時采購方有權對供應商的來源渠道單據進行查看。 3.交付時間和地點要求 (1)采購方以 采購方以 (2)供應商保證按采購方采購訂單供貨并制作收貨單供采購方簽收使用,配件供貨期最長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服務響應時間不得超過2個小時,到達采購方指定服務地點時間不應超過24個小時,服務開始時間以雙方協商為準,服務作業時間不應超過3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產品交付時間的,供應商應在收到訂單之后 2 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說明,采購方有權撤銷原訂單,重新下達訂單,調整產品交付時間,具體以采購方最終采購訂單為準。 (3)供應商保證提供符合車輛生產廠家質量標準要求的貨物及服務,必要時提供檢測報告。 (4)供應商在指定區域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施工人員、施工車輛及工具等必須遵守采購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及安全消防知識。 4.驗收標準 (1)供應商應按照采購訂單約定的日期、地點、產品訂購信息、質量標準及服務標準進行供貨,采購方按照上述內容進行驗收。若貨物質量、數量等均無誤或服務完成符合服務標準,則驗收合格,采購方在采購訂單及供應商提供的送貨單上簽署“驗收合格”字樣,并注明驗收人姓名及日期。采購訂單由采購方留存;送貨單一式兩份,采購方與供應商各保留一份。 (2)若貨物驗收不合格,采購方有權部分接收或不接收貨物,對不接收的貨物,供應商應在次日負責補充或調換,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符合要求的產品,采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采購方僅對接收部分的貨物具有保管和結算的義務。 (3)若服務驗收不合格,供應商需當場重新提供服務直至驗收合格為止。若當日無法完成的,供應商應及時向采購方說明,并按照經采購方認可的服務時間完成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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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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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報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 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 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 (三)報名材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