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山西公司原平永興100MW 光伏復合項目送出線路EPC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山西省原平市
2.4 建設規模:100MW
2.5 計劃工期: 2026 年5 月1 日至2026 年9 月30 日,153 日歷天(具體以監理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新建220kV 送出工程線路,長度為雙回2km,線路采用2×JL/GIA-630 型鋼芯鋁絞線。本項目主要由勘察設計(含可研和初步設計)、設備、材料(鋼芯鋁絞線為發包人采購)采購、建筑工程、安裝工程、調試驗收、調試驗收、通訊工程、輔助工程、手續辦理等組成。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勘察設計:包括整個工程勘察、可研編制、組織評審并取得批復、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負責對接國網公司進行圖紙審查直至通過評審;設計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線路工程、OPGW 光纜等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評審(所有設計需按電網公司入網標準和要求執行)、竣工圖編制出版;項目前期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路徑告知函(包括各政府主管部門要求的論證報告)、路徑協議、項目建議書、選址意見書、線路核準文件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水土保持報告、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的編制及審批;林地使用許可批復、草地使用許可批復的手續辦理。
供貨范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220kV 送出線路施工(包含通訊系統);安全設施標準化(含電網公司標準的塔基標識(按電網公司標準編號并掛標識牌)段所需的設備和材料的供貨;標識、標牌采購安裝;大唐原平永興光伏項目升
壓站出線門型架由發包方負責建設,自門型架至線路桿塔電纜、金具、絕緣子等由投標人負責;通訊光纜以門型架光纜接頭盒為界,接頭盒由投標人提供;對側站內間隔設備及系統升級所需設備和材料采購。
線路工程:送出線路范圍內電氣、土建、通訊工程施工、安裝及其相關調試、試驗、試運行、驗收工作。應包含但不限于此:所有設計、供貨范圍內涉及的一切土建、安裝工程施工及其相關調試、驗收、培訓工作;通信通道業務的開通調試(包含涉及間隔二次設備通信室配線架的熔纖、升壓站 OPGW 光纜的三點接地、通信通道開通調試、上傳調度數據網、遠動信息的業務通道開通及調試)符合電網公司調度要求和大唐集團公司、大唐山西發電有限公司數據傳輸通道要求。
調試及驗收:負責項目各階段的驗收,完成電網驗收、質量監督(四次),施工許可證辦理、專項施工及驗收(環保驗收,水保監理監測及驗收,安全設施、職業衛生等所有專項驗收等)。通信通道業務的開通調試(包含對側間隔二次設備通信室配線架的熔纖、通信通道開通調試、上傳調度數據網、遠動信息的業務通道開通及調試、電能質量驗收和聯調工作、計量表計安裝及集抄器接入調試)符合電網公司調度要求;系統調試、配合線路保護系統聯調(協調涉及的220kV 母線停電、送電、線路測參、線路接入等所有工作)。
負責該項目所需的手續等及相關費用。范圍應包含但不限于此:負責永久及臨時用地(青苗賠償)、用林、房屋拆遷、礦產壓覆、 遷移、與地方林業部門、農業、公安(涉及基坑爆破時)等相關政府部門的關系協調等的補償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協調與當地村民的關系協調,解決阻工問題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線路、公路、鐵路、光伏場區、煤場及文物等設施穿(跨)越等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凈空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線路送電手續的辦理、線路充電及試運行、質保期內維護、與地方供電公司、縣供電公司直屬職能部門的關系協調以及線路驗收整改協調、投運批準書辦理,包括由此發生的供電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加班費用、停送電資料報備及停電相關手續辦理,以業主的名義辦理并網協議、購售電協議、調度協議等相關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設計成果的所有評審等相關服務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水保、安全設施、環保、職業衛生、質量監督、防雷檢測、國土、林業等方面涉及到線路工程建設及驗收的所有手續辦理,由投標人以招標人的名義辦理并承擔費用。其中環保、水保、林業等各專題報批時提出的工程措施和費用等、以及為完成各專項驗收而必須開展的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等并承擔相應的費用。負責辦理與對側晉能光伏電站π 接協議的簽訂協調事宜并承擔相關費用。
配合招標人完成移交生產驗收、達標投產驗收、工程結算、工程審計、檔案驗收、竣工驗收。
若220kV 送出線路穿越風景名勝區、公路、水源保護區等重點部位需取得相關專項報告,并承擔相關費用。若線路通道需進行樹木砍伐需取得林業部門的批復報告,并承擔相關費用。
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它對于本工程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這些手續、建筑、設備或服務,由承包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范的要求。
本工程作為EPC 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包括完成投產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投標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EPC 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疫情防控(報價時應充分考慮)、商混限產、車輛運輸、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請投標人充分考慮,合理報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為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與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 年第30 號令)相關要求。
3.2.2 企業業績要求:近5 年(2021 年4 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2 個及以上220kV 及以上已竣工輸電線路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1 個及以上輸電線路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允許最多2 家單位聯合組成,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有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水文地質勘察或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電力行業(送電工程)專業乙級與工程設計電力行業(變電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近5 年(2021 年4 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2 個及以上22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已投運的設計業績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25 年第30 號令)相關要求。近5 年(2021年4 月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2 個及以上22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EPC 總承包業績。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聯合體設計單位提供的EPC 總承包業績可僅提供用戶證明,無需提供竣工驗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年 03月31日至 2026年 04月 10日 17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