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公司隆基永寧400MW光伏發電項目PC施工總承包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寧夏能源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閩寧鎮,地塊場址中心坐標為105°54'43.98", 38°19'48.16",距離永寧縣城區約30km。
2.2 規 模: 光伏場區交流側裝機容量400MW,直流側裝機容量約480.2473MWp;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永寧縣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合資共建1座閩寧綠電220千伏升壓站,由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牽頭建設。閩寧綠電升壓站終期以1回220千伏線路接入規劃建設的閩寧750千伏變電站,過渡期臨時以1回220千伏線路接入西夏220千伏變電站。
2.3 標段劃分: 寧夏公司隆基永寧400MW光伏發電項目PC施工總承包
2.4 施工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閩寧鎮
2.5 計劃工期: 2026年5月25日開工建設,2026年11月30日建設完成,2026年11月30日前并網,2028年5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總工期190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
寧夏公司隆基永寧400MW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及儲能系統從設備材料供貨到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堆存及堆場、二次倒運、管理相關所有的責任和義務;所有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各種專項驗收工作及前期和過程手續辦理;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采購和施工工作。具體描述為(包括但不限于):
2.6.1手續辦理
辦理保護定值計算(含后期接入閩寧750千伏變電站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手續及驗收;后期接入閩寧750千伏變電站的并網手續及驗收,光伏區設備實測建模工作;光伏區接入升壓站手續、并網手續及后期接入及并網閩寧750千伏變電站手續、光伏組件安裝前、發電單元啟動前、升壓站受電前、主體結構施工前、商業運行前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各種專項驗收工作、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的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投標人組織以上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施工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必須保證用地的合法性,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承包人承擔。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相關報告內容編制需滿足地方政府部門及電網公司相關文件要求。(3)投標人應確保項目施工期合法合規手續齊全,如因投標人未及時完成手續辦理,由此產生的罰款,均由投標人承擔。
2.6.2物資供貨及保管
2.6.2.1光伏組件,光伏支架,組串式逆變器,箱式變壓器,光伏專用電纜,高低壓電力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由招標人集中采購。
投標人設備材料采購范圍:
2.6.2.2光伏區(電氣系統以接入35kV配電室的開關柜內電纜連接處為分界點):接地線及接地扁鐵、圍欄、電纜套管、電纜標識樁、消防器材、視頻監控、輔助材料等。供貨到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承包方材料的采購、運輸、裝卸貨、堆存及堆場、二次倒運、設備代保管等相關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2.6.2.3光伏電站光伏區智慧運維系統、管理平臺及建模、運維APP的采購和部署:無人機巡檢系統、光伏智能診斷系統、智能氣象分析、集電線路監測等,包括但不限于無人機巡檢系統及配套充電接口、智能通訊管理箱(或稱數據采集器)、箱式變電站智能部分、分布式環境監測與安全單元(含氣象監測站、AI識別功能的攝像機)、集電線路監測等。其中光伏智能診斷系統包括光伏損失分解、光伏組件灰塵分析、光伏組件清洗計劃、光伏組件陰影分析、光伏組件削峰損失分析、光伏組件雪覆蓋損失分析、光伏無功補償損失分析、光伏限電損失分析、光伏熱損失分析、光伏停機分析、光伏逆變器效率、光伏直流側健康度、光伏組串停機、光伏跟蹤系統診斷等。
2.6.2.4合理規劃設備及材料的堆存及堆場:按照材料類型用隔離墩做好分區界限,設置明顯的標識及負責人員,避免亂放;設置照明、消防、監控設施,在四周架設隔離圍欄,設專人管理,做好出入庫登記、安全巡查、環境維護、定期盤點等管理措施。
2.6.2.5投標人負責該光伏項目自開工至移交生產期間的設備及物資代保管工作(可單獨分項報價),投標人負責該光伏項目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質保期起始時間為該項目通過移交生產驗收時間)。
2.6.3工程施工
2.6.3.1包括但不限于場內檢修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圍欄及大門工程、支架基礎、逆變器支架基礎、通訊箱基礎、箱變基礎、氣象站、輔控系統及智能化設備基礎、生活及消防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等所有設備基礎;光伏支架安裝、組件安裝及組串的噴碼標識、逆變器安裝、箱變安裝、電纜敷設及連接、接地施工及全部電氣設備試驗調試;生活及消防水泵房和污水處理系統的安裝和調試、光伏區視頻監控設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和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所需的視頻監控設備及系統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光伏區智能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光伏電站接入銀川智慧運維中心及集團公司智慧運維中心;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等;滿足光伏電站并網運行投運全部相關工作。集中式光伏電站光儲一體化關鍵設備及控制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科技項目所涉及的土建、安裝工程。
2.6.3.2箱變低壓側至逆變器的電纜路徑挖填、電纜標識及電纜預留量標示、電纜標樁采購、埋設、電纜井或電纜分接箱施工等;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等材料由招標人采購),所有高低壓電纜接頭制作,電纜和光纜防火封堵,光纜熔接;電纜試驗及第三方檢測、光纜試驗、調試。
2.6.3.3負責修建保障工程實施所必要的施工臨建設施及各類配合工作,包括招標人及監理人員的宿舍及室內空調等配置、帶沙盤及85寸電子顯示屏的會議室、辦公室及辦公家具、檔案室及檔案柜、檔案盒、臨時庫房及貨架、衛生間及洗浴設施、廚房及灶具、餐廳及桌椅、生活垃圾處理等臨建設施;
2.6.3.4負責施工及生活臨建設施、取料場、棄料場、施工便道及其他臨時用地的場地平整壓實、原始地貌恢復、綠化、垃圾清運處理,保證施工期項目環保、水保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等所有工程施工準備及施工工作,若不滿足所發生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負責施工期間現場保衛工作;箱變低壓側至逆變器的電纜路徑挖填、電纜標識及電纜預留量標示、電纜標樁采購、埋設、電纜井或電纜分接箱施工等;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等材料由招標人采購),所有高低壓電纜接頭制作,電纜和光纜防火封堵,光纜熔接;電纜試驗及第三方檢測、光纜試驗、調試。
2.6.3.5投標人負責光伏區施工期網絡的5G+智慧場站設備部署工作,開展光伏區無線網絡的部署工作,依托移動等建設5G+新能源無人值守場站。
2.6.4專項驗收
2.6.4.1生態恢復綠化工程:按照批復的復墾、環保、水保“三同時”施工方案,按環保、水保“三同時”要求進行施工,進行施工區域及臨時用地的地貌恢復、復墾施工及綠化施工,對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時進行補栽,確保達到驗收條件;負責綠化植被三年質保期內的維護、養護、補植等工作;負責防洪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環保類工作。
2.6.4.2投標人配合項目專項驗收(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評價、職業衛生健康、消防、工程防雷、檔案、竣工結算等)、竣工驗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配合發包人辦理調度及供用電手續。
2.6.5其他要求
2.6.5.1試驗檢測:按相關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進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塊、試件及設備的試驗檢測工作,負責光伏區系統及儲能系統的交接試驗和涉網試驗等工作,含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由招標方委托第三方)、各類乙供材的抽檢檢測報告(由招標方委托第三方)、儲能的并網前試驗、儲能系統寬頻振蕩風險評估配合工作;負責委托第三方在儲能系統并網前,對儲能電池的抽檢及抽檢用物料費用(需要滿足電網要求的報告),滿足電站并網的所有要求,該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2.6.5.2 招標人采購的設備及材料的堆放場地、材料加工場地、施工區及生活區的太陽能照明燈具及動力電源和配電設施和施工及生活水源及配套設施、出入施工場地的門閘及由專人24小時輪崗的警衛室,一定數量的臨時交通及通往電站指示標志牌、地磚鋪面及劃線的辦公區的停車場、辦公區的綠化、雙方公司LOGO及旗臺、開工及并網等各類儀式所需物資及費用,宣傳資料收集及宣傳片制作,配合質檢及各類檢查配合等施工及生活臨建設施及各類配合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③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等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能力要求: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需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擬派項目經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擔任過1項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工程范圍、合同項目經理等關鍵頁內容),如業績合同中不能證明項目經理身份,投標人可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竣工報告或甲方證明等能體現項目經理身份的其他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4)其他要求:無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4月11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4月20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靜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閩寧鎮,地塊場址中心坐標為105°54'43.98", 38°19'48.16",距離永寧縣城區約30km。
2.2 規 模: 光伏場區交流側裝機容量400MW,直流側裝機容量約480.2473MWp;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永寧縣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合資共建1座閩寧綠電220千伏升壓站,由寧夏中贏正源發電有限公司牽頭建設。閩寧綠電升壓站終期以1回220千伏線路接入規劃建設的閩寧750千伏變電站,過渡期臨時以1回220千伏線路接入西夏220千伏變電站。
2.3 標段劃分: 寧夏公司隆基永寧400MW光伏發電項目PC施工總承包
2.4 施工地點: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永寧縣閩寧鎮
2.5 計劃工期: 2026年5月25日開工建設,2026年11月30日建設完成,2026年11月30日前并網,2028年5月3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總工期190日歷天
2.6 招標范圍:
寧夏公司隆基永寧400MW光伏發電項目光伏區及儲能系統從設備材料供貨到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卸貨、堆存及堆場、二次倒運、管理相關所有的責任和義務;所有工程施工準備與施工;設備安裝與調試;各種專項驗收工作及前期和過程手續辦理;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采購和施工工作。具體描述為(包括但不限于):
2.6.1手續辦理
辦理保護定值計算(含后期接入閩寧750千伏變電站保護定值計算);電力公司并網手續及驗收;后期接入閩寧750千伏變電站的并網手續及驗收,光伏區設備實測建模工作;光伏區接入升壓站手續、并網手續及后期接入及并網閩寧750千伏變電站手續、光伏組件安裝前、發電單元啟動前、升壓站受電前、主體結構施工前、商業運行前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檢查驗收;各種專項驗收工作、施工前及施工過程中的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投標人組織以上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負責施工臨時用地手續辦理,必須保證用地的合法性,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由承包人承擔。
手續辦理要求:(1)各項手續需委托符合國家及行業資質要求的單位辦理。(2)相關報告內容編制需滿足地方政府部門及電網公司相關文件要求。(3)投標人應確保項目施工期合法合規手續齊全,如因投標人未及時完成手續辦理,由此產生的罰款,均由投標人承擔。
2.6.2物資供貨及保管
2.6.2.1光伏組件,光伏支架,組串式逆變器,箱式變壓器,光伏專用電纜,高低壓電力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由招標人集中采購。
投標人設備材料采購范圍:
2.6.2.2光伏區(電氣系統以接入35kV配電室的開關柜內電纜連接處為分界點):接地線及接地扁鐵、圍欄、電纜套管、電纜標識樁、消防器材、視頻監控、輔助材料等。供貨到開工建設至竣工驗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設備、承包方材料的采購、運輸、裝卸貨、堆存及堆場、二次倒運、設備代保管等相關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2.6.2.3光伏電站光伏區智慧運維系統、管理平臺及建模、運維APP的采購和部署:無人機巡檢系統、光伏智能診斷系統、智能氣象分析、集電線路監測等,包括但不限于無人機巡檢系統及配套充電接口、智能通訊管理箱(或稱數據采集器)、箱式變電站智能部分、分布式環境監測與安全單元(含氣象監測站、AI識別功能的攝像機)、集電線路監測等。其中光伏智能診斷系統包括光伏損失分解、光伏組件灰塵分析、光伏組件清洗計劃、光伏組件陰影分析、光伏組件削峰損失分析、光伏組件雪覆蓋損失分析、光伏無功補償損失分析、光伏限電損失分析、光伏熱損失分析、光伏停機分析、光伏逆變器效率、光伏直流側健康度、光伏組串停機、光伏跟蹤系統診斷等。
2.6.2.4合理規劃設備及材料的堆存及堆場:按照材料類型用隔離墩做好分區界限,設置明顯的標識及負責人員,避免亂放;設置照明、消防、監控設施,在四周架設隔離圍欄,設專人管理,做好出入庫登記、安全巡查、環境維護、定期盤點等管理措施。
2.6.2.5投標人負責該光伏項目自開工至移交生產期間的設備及物資代保管工作(可單獨分項報價),投標人負責該光伏項目施工期間及質保期內的修復維護工作(質保期起始時間為該項目通過移交生產驗收時間)。
2.6.3工程施工
2.6.3.1包括但不限于場內檢修道路工程、土石方挖填工程、圍欄及大門工程、支架基礎、逆變器支架基礎、通訊箱基礎、箱變基礎、氣象站、輔控系統及智能化設備基礎、生活及消防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等所有設備基礎;光伏支架安裝、組件安裝及組串的噴碼標識、逆變器安裝、箱變安裝、電纜敷設及連接、接地施工及全部電氣設備試驗調試;生活及消防水泵房和污水處理系統的安裝和調試、光伏區視頻監控設備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和新能源智慧基建管理系統所需的視頻監控設備及系統的采購及安裝調試;光伏區智能設備的安裝和調試、光伏電站接入銀川智慧運維中心及集團公司智慧運維中心;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等;滿足光伏電站并網運行投運全部相關工作。集中式光伏電站光儲一體化關鍵設備及控制技術研究與示范應用科技項目所涉及的土建、安裝工程。
2.6.3.2箱變低壓側至逆變器的電纜路徑挖填、電纜標識及電纜預留量標示、電纜標樁采購、埋設、電纜井或電纜分接箱施工等;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等材料由招標人采購),所有高低壓電纜接頭制作,電纜和光纜防火封堵,光纜熔接;電纜試驗及第三方檢測、光纜試驗、調試。
2.6.3.3負責修建保障工程實施所必要的施工臨建設施及各類配合工作,包括招標人及監理人員的宿舍及室內空調等配置、帶沙盤及85寸電子顯示屏的會議室、辦公室及辦公家具、檔案室及檔案柜、檔案盒、臨時庫房及貨架、衛生間及洗浴設施、廚房及灶具、餐廳及桌椅、生活垃圾處理等臨建設施;
2.6.3.4負責施工及生活臨建設施、取料場、棄料場、施工便道及其他臨時用地的場地平整壓實、原始地貌恢復、綠化、垃圾清運處理,保證施工期項目環保、水保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等所有工程施工準備及施工工作,若不滿足所發生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負責施工期間現場保衛工作;箱變低壓側至逆變器的電纜路徑挖填、電纜標識及電纜預留量標示、電纜標樁采購、埋設、電纜井或電纜分接箱施工等;箱變高壓側至升壓站電纜及光纜敷設(電纜、電纜附件、光纜等材料由招標人采購),所有高低壓電纜接頭制作,電纜和光纜防火封堵,光纜熔接;電纜試驗及第三方檢測、光纜試驗、調試。
2.6.3.5投標人負責光伏區施工期網絡的5G+智慧場站設備部署工作,開展光伏區無線網絡的部署工作,依托移動等建設5G+新能源無人值守場站。
2.6.4專項驗收
2.6.4.1生態恢復綠化工程:按照批復的復墾、環保、水保“三同時”施工方案,按環保、水保“三同時”要求進行施工,進行施工區域及臨時用地的地貌恢復、復墾施工及綠化施工,對未成活及枯死植物及時進行補栽,確保達到驗收條件;負責綠化植被三年質保期內的維護、養護、補植等工作;負責防洪治理相關工作;負責其他與本項目相關的環保類工作。
2.6.4.2投標人配合項目專項驗收(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評價、職業衛生健康、消防、工程防雷、檔案、竣工結算等)、竣工驗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配合發包人辦理調度及供用電手續。
2.6.5其他要求
2.6.5.1試驗檢測:按相關規范標準及合同要求進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試塊、試件及設備的試驗檢測工作,負責光伏區系統及儲能系統的交接試驗和涉網試驗等工作,含工程質量檢查檢測費(由招標方委托第三方)、各類乙供材的抽檢檢測報告(由招標方委托第三方)、儲能的并網前試驗、儲能系統寬頻振蕩風險評估配合工作;負責委托第三方在儲能系統并網前,對儲能電池的抽檢及抽檢用物料費用(需要滿足電網要求的報告),滿足電站并網的所有要求,該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2.6.5.2 招標人采購的設備及材料的堆放場地、材料加工場地、施工區及生活區的太陽能照明燈具及動力電源和配電設施和施工及生活水源及配套設施、出入施工場地的門閘及由專人24小時輪崗的警衛室,一定數量的臨時交通及通往電站指示標志牌、地磚鋪面及劃線的辦公區的停車場、辦公區的綠化、雙方公司LOGO及旗臺、開工及并網等各類儀式所需物資及費用,宣傳資料收集及宣傳片制作,配合質檢及各類檢查配合等施工及生活臨建設施及各類配合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③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國家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2)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業績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業績,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簽字蓋章頁、簽訂時間頁、工程范圍頁等證明材料),每項業績至少提供一張結算增值稅發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票(事業單位項目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績按無效業績處理。
(3)項目管理人員資格能力要求:
①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持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需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擬派項目經理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需擔任過1項2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發電工程施工或PC總承包或EPC總承包項目的項目經理,并提供業績合同掃描件(包含合同首頁、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工程范圍、合同項目經理等關鍵頁內容),如業績合同中不能證明項目經理身份,投標人可提供公司任命文件或竣工報告或甲方證明等能體現項目經理身份的其他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4)其他要求:無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6年04月11日09時00分起至2026年04月20日17時00分止。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開通供應商會員事宜,審核通過后根據公告的相應說明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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