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采購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ZKX20260341A033
2.2 招標項目名稱: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
2.3 數量:壹套
2.4 設備用途及設備組成:
設備用途: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在光子芯片制備中主要用于高純度、高精度的薄膜沉積,通過高能電子束轟擊靶材使其蒸發并均勻附著于基板表面,形成金屬電極、反射鏡等功能結構。
設備組成: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主要由承載機架、真空室及真空系統、電子束蒸發源、工件架和控制系統五大部分組成。
2.5 交貨
2.6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5個月內到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它營業登記證書。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權書原件。(本設備指“硅光有源芯片電極蒸鍍設備”)
3.4 財務要求:投標人應附2024年或2025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審計報告正文、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的復印件。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上述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報表。投標人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業單位的可提供經審計的或單位內審的2024年或2025年財務報表。
3.5 信譽要求:投標人在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失信記錄,具有良好的信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信用中國或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或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的查詢結果)或信譽承諾書。
3.6 投標人必須向招標代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