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資質、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依據《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二)信用記錄查詢渠道。本項目評標現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 等渠道查詢投標人主體信用記錄,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及相關證據將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投標人主體信用記錄以評標現場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查詢結果為準。)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本項目全部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6)特定資質:①投標人為產品生產企業的須具備有效的《定點屠宰資質》、《食品生產許可證》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食用農產品合格證》,投標人為食品經營商的須具備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同時提供屠宰企業的《定點屠宰資質》和《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食用農產品合格證》; ②投標供應商所投產品為牛羊肉類須提供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肉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③從業人員須持有健康證; ④其它食品原料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需提供承諾函) ⑤供應商需提供清真食材相關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