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2.2建設 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調節池及配套設施。配套建設進水管道管徑D1200,北線管道長285米,南線管道長190米。
2.4招標范圍:本工程從工程設計開始到質保期結束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及相關采購、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分標段
2.6計劃工期:210日歷天
2.7工程計劃投資:2058.37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2026.37萬元,工程設計費32萬元
2.8質量要求:設計滿足現行的建設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和設計深度;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3.1.1資質要求(同時具備):
設計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施工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1.2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1.3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經理;(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與施工負責人為同一人);
3.1.4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其他各專業設計負責人應具有相應注冊執業資格或本專業的中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3.1.5施工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1.6
3.4.1聯合體各成員方應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
3.4.2聯合體的牽頭單位應被授權;所有成員方之間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書中應證明此授權;
3.4.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出現上述情況者,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3.4.4聯合體中標后,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為履行合同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
3.4.5聯合體協議書中應明確聯合體所有成員方的有關責任與義務,各方并就合同條款共同分擔合同的義務。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