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執行的標準規范: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符合最新有效版本的國家、行業和設備生產商的標準和規范。
采購產品具體要求:采用快捷通用人員識別手段,降低人員聚集、提升效率與便利性;改變乘務飛行任務書手動修改錄入、外站手動打印現狀;通過信息化手段監控準備會;快速定位員工身份以提升效率。打通各類系統業務,實現應用與業務智能,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技術需求/服務標準:1.智能生產簽到包括測溫人臉識別設備立柱式、信息終端(55寸)、簽到模塊;2.智能任務書打印包括打印人臉識別設備、智能網絡打印機、網絡打印模塊;3.智能生產調度包括生產調度智能通信設備、全向拾音設備、 驗收標準:1.設備包裝無破損,設備外觀無碰撞,表面漆皮無脫落等情況;2.設備的品牌、型號、產地、功能等與訂購信息相同;3.驗收時發現產品數量、規格、技術標準等與合同約定要求不符,供應商應及時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4.驗收時發現產品有損傷、技術標準不達標,供應商應及時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
驗收標準:1.設備包裝無破損,設備外觀無碰撞,表面漆皮無脫落等情況;2.設備的品牌、型號、產地、功能等與訂購信息相同;3.驗收時發現產品數量、規格、技術標準等與合同約定要求不符,供應商應及時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4.驗收時發現產品有損傷、技術標準不達標,供應商應及時更換,并承擔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