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項目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所有設計、設備及施工均應符合現行有效的國家、行業及生產商標準規范,例如但不限于:《GB 50464-2008 視頻顯示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 50526-2010 公共廣播系統工程技術規范》、《GB 50303-2015 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GB 50016-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具體規格型號詳見附件《浦東71號休息室音響設備采購清單》。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技術咨詢與方案設計:供應商應提供詳細的產品資料和技術咨詢,根據71號休息室的實際需求和布局,協助用戶制定合理的音響設備配置方案。對設備的性能、特點、使用方法等進行充分的講解、演示。
2.專業安裝:供應商須派遣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團隊負責所有設備的現場安裝、系統集成與全線調試。安裝過程必須嚴格遵守機場方的安全管理規定及電氣安裝規范,并對安裝現場的環境(如地毯、墻面、家具)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安裝完畢后清理現場。
3.效果驗證與交付:調試完成后,須與我方共同進行測試,確保系統所有功能(如分區廣播、定時播放、音質效果等)均符合方案設計要求,并為我方提供清晰的系統操作培訓。
4.保修與響應:提供自驗收合格之日起 不少于2年的免費整機質保服務。質保期內,建立 7x24小時 故障響應機制,在接到報修通知后及時提供有效技術支援,必要時派遣工程師抵達現場處理問題。
5.在質保期內,提供每年不少于1次的定期上門預防性維護和保養服務,包括設備清潔、性能檢測、系統優化等,并出具維護報告。
五、驗收標準:符合合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