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CD-NMZB-2026-03(招標文件編號:CD-NMZB-2026-03)
二、項目名稱: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包頭公安處包頭地區車輛維修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三、中標(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包頭市眾鑫驛澤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內蒙古包頭稀土高新區曙光路19號
包組或產品名稱: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包頭公安處包頭地區車輛維修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下浮率(%):15.0000000
四、主要標的信息
| 序號 | 供應商名稱 | 服務名稱 | 服務范圍 | 服務要求 | 服務時間 | 服務標準 |
| 1 | 包頭市眾鑫驛澤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 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包頭公安處包頭地區車輛維修服務采購項目(二次) | 約85輛車的日常維修保養檢車應急救援等服務,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 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并滿足采購人要求 | 兩年(本次招標合同履約期為兩年,合同一年一簽) | 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并滿足采購人要求 |
五、評審專家(單一來源采購人員)名單:
王*、王**、楊**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本項目代理費收費標準:中標金額的1.5%,不足一萬元的按一萬元收取
本項目代理費總金額:1.000000 萬元(人民幣)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它補充事宜
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包頭市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btggzyjy.cn);包頭招標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btzcpt.com);內蒙古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zbgg.nmgztb.com.cn/);其它媒介轉發無效。
2、本項目結果公告期為1個工作日。各有關當事人對本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同時向采購人和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加蓋單位公章且法人簽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原價和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一并提交(郵寄、傳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質疑函接受確認日期作為受理時間。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質疑函將不予受理。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包頭公安處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東河區巴彥塔拉大街36號
聯系方式:石丁峰0472-2222078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包頭市誠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頭市昆都侖區青松小區(四區十五號樓)靖東辦公樓一樓
聯系方式:劉工0472-6917788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劉工
電 話: 0472-69177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