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 受內蒙古蒙益資產管理 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蒙益資產管理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項目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蒙益資產管理 2025-2026年度常年法律顧問選聘項目
2、項目編號:QT304525114985
3、采購內容:
(1)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
(2)起草、審議、修改采購人在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系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3)采購人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采購人要求,從合法性、可行性、風險預測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4)應采購人要求,參與磋商、談判,提供咨詢服務,審核或準備談判所需要的各類法律文件;
(5)受采購人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采購人要求,就采購人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7)根據采購人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8)應采購人要求,對其相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每年至少進行2次法律培訓;
(9)接受采購人委托,代為辦理相關資信調查法律事務;
(10)提供與采購人經營活動有關的政策、法律信息;
(11)應采購人要求,參與采購人有關會議,并就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或建議;
(12)應采購人要求,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要求:滿足采購文件要求。
7、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8、項目實施
9、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50,000.00元,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在主管機關年檢合格。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3、擬派 4、擬派 5、近5年律師事務所及律師執業過程中無不良記錄、無任何違法違規行為、無不合格記錄,未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提供承諾函)。 6、需具備較強的應急能力,有較強的配合意識,可以在采購人要求的時限內完成審核工作(提供承諾函)。 7、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 )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 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2025年11月19日09時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7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內蒙古產權交易市場網站“http:// /”進行會員注冊,在網上下載采購文件。請注意在獲取采購文件時間內下載采購文件,否則將無法參與本項目。 提示: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采購方式,加密上傳響應文件須使用CA。 (1)CA申領在供應商系統中即可完成(CA郵寄時間較長,請提前辦理,CA用于響應文件加密及解密)。 (2)已辦理CA的供應商請檢查CA證書是否過期,如過期請提前辦理續期手續(CA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3)CA售價250元/個,電子簽章50元/個,需要同時辦理CA及電子簽章,CA審核 2、本次項目的澄清/修改/變更/重新采購公告會通過網站發布,請參加的潛在供應商及時登錄系統查看。 四、平臺服務費 本次采購文件不收取費用,供應商在獲取采購文件前需按標段交納平臺服務費500元,交納后不予退還。 五、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方式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5年12月1日9:30,潛在供應商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E交易平臺傳輸遞交電子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未完成響應文件傳輸的,視為撤回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傳輸送達的響應文件,平臺不予接收。 2、開標時間:同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3、開標 注:本次為遠程線上開標,供應商無需到現場,無需遞交紙質響應文件,可遠程登錄系統使用CA鑰匙進行解密開標。 六、采購方式 項目采用詢比(綜合評審方式)采購,如最終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大于1家的,將采用詢比(綜合評審方式)進行采購,以綜合得分最優原則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如最終通過初步評審的供應商等于1家的,且供應商報價不高于采購限價的,則采用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評審組現場對供應商的報價及技術方案等進行談判(遠程談判事宜另行通知),可進行多輪報價(不再進行綜合打分),符合采購人要求,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 七、 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的在 招標會員 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