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司)甘肅玉門 100MW400MWh 獨立儲能新建項目 EPC總承包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EPC 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511GSYM-S001
2.2 項目名稱: (甘肅公司)甘肅玉門 100MW400MWh 獨立儲能新建項目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玉門市
2.4 建設規模:400MWh
2.5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暫定勘察設計時間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
成;計劃開工時間 2026 年 3 月 15 日,2026 年6 月 30 日并網,項目總工期 108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絕對工期不變)。
2.6 招標范圍:玉門市獨立儲能電站一期 100MW/400MWh 工程 EPC 總承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五通一平、施工臨建、儲能系統、35kV 集電線路、330kV 升壓站擴建、進站和進場道路、綜合樓及附屬建筑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專項報告編制等);除甲供范圍以外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專用工器具等);
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五通一平、施工許可證辦理);辦公及臨建;地基處理;項目管理;設備監造、實驗、試驗、檢查測試、驗收、培訓、調試及試運行;負責并網手續辦理、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內服務過程的總承包。
2.7完成消防驗收、檔案驗收,軍事(國安)核查驗收、安全管理備案、電力建設工程備案,投保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等工作。
2.8招標范圍不包括:升壓站電氣一次及二次預制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
SVG、主變壓器、35kV 電力電纜及附件等甲供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項目環保監理及驗收工作;電池抽檢;涉網試驗及仿真建模試驗;水保監
理、監測及驗收工作;安全三同時備案;職衛三同時備案;項目各前期手續辦理(項目備案、可研報告、選址意見書、土地預審、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和地災評估、防洪、水保、環評、文物、軍事、壓覆礦產、社
穩、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接入系統設計、升壓站及儲能系統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手續辦理)等。
2.9投標人最終確保招標范圍內的建筑、安裝、設備購置、調試、驗收、移交等需滿足并網投運要求,實現項目達標投產,創建集團公司“ 四優工程 ”(即安全零事故的平安工程、清廉零違紀的廉潔工程、技術經濟指標一流的精品工程、綠色與智慧的示范工程)。具體詳見合同附件一:本項目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2.10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須包括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優于可研設計方案,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10%以上),需要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
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
3.2.1.1 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1.2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及以上資質;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及以上資質;
3.2.1.3 投標人須具有電池單體、PCS(儲能變流器)、BMS(電池管理系統)、EMS(能量管理系統)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產品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所投集成系統的核心設備(電池單體、BMS、EMS、PCS)應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國家認定的同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帶 CNAS、CMA 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1.4 投標人須具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1.5 投標人須具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不得超過 3 家,聯合體牽頭方須為儲能系統供應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 (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儲能系統供應單位須具有電池單體、PCS(儲能變流器)、 BMS(電池管理系統)、EMS(能量管理系統)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產品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所投集成系統的核心設備(電池單體、BMS、EMS、PCS)應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國家認定的同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帶 CNAS、CMA 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
求。
(5)嚴禁有涉外、涉臺企業和人員參與項目建設,項目開工前涉及本項目所有人員需提供個人政治審查材料。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 月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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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202511GSYM-S001
2.2 項目名稱: (甘肅公司)甘肅玉門 100MW400MWh 獨立儲能新建項目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玉門市
2.4 建設規模:400MWh
2.5計劃工期:本招標項目暫定勘察設計時間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前完
成;計劃開工時間 2026 年 3 月 15 日,2026 年6 月 30 日并網,項目總工期 108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監理人發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時間為準,絕對工期不變)。
2.6 招標范圍:玉門市獨立儲能電站一期 100MW/400MWh 工程 EPC 總承包項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五通一平、施工臨建、儲能系統、35kV 集電線路、330kV 升壓站擴建、進站和進場道路、綜合樓及附屬建筑等全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含地質詳勘、專項報告編制等);除甲供范圍以外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含隨機備品備件、安全工器具、專用工器具等);
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含五通一平、施工許可證辦理);辦公及臨建;地基處理;項目管理;設備監造、實驗、試驗、檢查測試、驗收、培訓、調試及試運行;負責并網手續辦理、移交生產;性能質量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內服務過程的總承包。
2.7完成消防驗收、檔案驗收,軍事(國安)核查驗收、安全管理備案、電力建設工程備案,投保人身意外險及施工機械和設備險購買等工作。
2.8招標范圍不包括:升壓站電氣一次及二次預制艙、動態無功補償裝置
SVG、主變壓器、35kV 電力電纜及附件等甲供設備及材料的采購;項目環保監理及驗收工作;電池抽檢;涉網試驗及仿真建模試驗;水保監
理、監測及驗收工作;安全三同時備案;職衛三同時備案;項目各前期手續辦理(項目備案、可研報告、選址意見書、土地預審、建設用地勘測定界和地災評估、防洪、水保、環評、文物、軍事、壓覆礦產、社
穩、安全預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接入系統設計、升壓站及儲能系統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手續辦理)等。
2.9投標人最終確保招標范圍內的建筑、安裝、設備購置、調試、驗收、移交等需滿足并網投運要求,實現項目達標投產,創建集團公司“ 四優工程 ”(即安全零事故的平安工程、清廉零違紀的廉潔工程、技術經濟指標一流的精品工程、綠色與智慧的示范工程)。具體詳見合同附件一:本項目標段劃分及招標范圍。
2.10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須包括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優于可研設計方案,若與招標人提供的可研報告工程量差別較大時(10%以上),需要提供詳細說明或計算過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
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資質要求:
3.2.1.1 投標人須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1.2 投標人須具有以下至少一項施工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及以上資質;
(2)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 一級及以上資質;
3.2.1.3 投標人須具有電池單體、PCS(儲能變流器)、BMS(電池管理系統)、EMS(能量管理系統)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產品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所投集成系統的核心設備(電池單體、BMS、EMS、PCS)應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國家認定的同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帶 CNAS、CMA 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1.4 投標人須具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
3.2.1.5 投標人須具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業績要求:投標人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2.5.1 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不得超過 3 家,聯合體牽頭方須為儲能系統供應單位,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業績。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參加或者與其他投標方另外組成聯合體參加本項目的投標。須提交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各方承擔連帶責任,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書須有各成員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應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由委托代理人簽字的應附授權委托書,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應符合“投標文件格式”的規定。
3.2.5.2 聯合體設計單位須具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工程測量)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含配套儲能項目)設計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3 聯合體施工單位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承裝類二級和承試類二級電力設施許可證,滿足《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5 年第 30 號令)相關要求(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在對應的新的等級范圍內有效);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近 5 年須具有至少 2 個 100MWh 及以上的電化學集中儲能項目 (含配套儲能項目)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績或已竣工 EPC 總承包業績。
3.2.5.4 聯合體儲能系統供應單位須具有電池單體、PCS(儲能變流器)、 BMS(電池管理系統)、EMS(能量管理系統)產品之一的自主研發及生產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本單位產品的檢測報告或產品認證);所投集成系統的核心設備(電池單體、BMS、EMS、PCS)應具有 CGC 或 CQC 或 TUV 或
VDE 或國家認定的同等資質的第三方認證機構出具的帶 CNAS、CMA 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等證書。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EPC 業績或施工業績的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否則不予認可;其余業績可提供用戶證明)。
(2)擬派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竣工驗收證明必須經建設單位、
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蓋章齊全,竣工驗收證明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中央企業科技創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的名錄文件并說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績等要
求。
(5)嚴禁有涉外、涉臺企業和人員參與項目建設,項目開工前涉及本項目所有人員需提供個人政治審查材料。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績類型及規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
3.3.5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6 如發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8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定的時間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及地點: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5 年 11 月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7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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