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130MW復合光伏發電項目已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津開審批〔2025〕1161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及銀行貸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天津市經開區中區
2.2工程概況
本項目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位于天津市經開區中區西側和北側水道。項目建設裝機規模為直流側108.31604MWp,交流側 99.2MW。本項目新建一座110kV升壓站,電壓等級為110/35kV,主變規模為105MVA,110kV側采用線路-變壓器組接線方式,出線1回;35kV側采用單母線接線。新建110kV升壓站通過1回110kV 線路接入學府路變電站近期擴建的110kV甲母線110kV間隔。本項目采用共享儲能租賃模式,滿足本項目配儲的要求。
2.3計劃工期
計劃總工期: 553 日歷天(從計劃開始工作、施工準備、主體工程施工、工程完建至工程移交生產的時間)。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25日,
計劃施工準備開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
計劃首批光伏方陣并網發電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
計劃完工驗收日期:2026年12月15日,
計劃全部光伏方陣并網發電日期: 2026 年 12 月 30 日,
計劃工程移交生產日期: 2027 年 6 月 30 日。
具體以監理單位簽發開工令中明確的開工時間為準。
2.4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包括光伏廠區、升壓站及送出工程EPC總承包(但不限于):
2.4.1土地永久及臨時征(占)、租用及補償,地上附著物、青苗及水面補償費,建設期廠區租地費用,耕地占用稅,建設期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2.4.2工程建設項目有關設計評審、施工證件和批件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林業及草地手續、土地復墾手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土地及房屋不動產權證等);
2.4.3工程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階段的勘察、測量、設計(含概、預算)、科研,竣工圖以及相關所有咨詢及服務內容;
2.4.4設備、材料的采購、監造、運輸和管理等,及發包人負責采購設備(光伏組件)的監造、驗貨、卸貨、管理等;
2.4.5工程施工準備與工程施工;
2.4.6所有設備(含甲供)安裝及調試;
2.4.7水保、環保、安全設施與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等專項設計、評價、施工和監測;
2.4.8質監、并網協議、購售電合同等項目入網前手續,并網驗收手續、試運行、涉網性能試驗、電力業務許可證等合規手續辦理等;
2.4.9 土地復墾與驗收;
2.4.10所有專項驗收、啟動驗收,工程移交和竣工驗收工作;
2.4.11工程保險;
2.4.12質保期內的服務、配合審計工作;
2.4.13其他:;
2.4.14項目部分前期工作(詳見第五章發包人要求);
2.4.15河道治理費、臨時碼頭修建工程費用、進出碼頭通道破綠費用及安全警示燈等費用等;
2.4.16 爭創集團優質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申報材料準備、現場查驗等全部工作)等全部工作。
2.4.17根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選辦法》要求,聯合申報、爭創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項目總承包的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相關專業的甲級,且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工程勘察綜合甲級或工程勘察巖土相關專業的乙級及以上和工程設計綜合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專業乙級資質及以上資質。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其他權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網頁截圖,以及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詢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行為的網頁截圖。聯合體投標的,應包括聯合體各方信譽情況。
3.1.3業績要求:投標人在近5年(2020年-2025年)內具有完成累計1個100MW及以上光伏發電工程EPC總承包項目或光伏發電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的完工業績。業績證明資料包括對應的中標通知書(如有)和(或)合同協議書、委托人出具的完工證明(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等。要求能體現簽約主體、服務范圍、合同總金額及竣工驗收時間等內容。業績時間以完工驗收時間為準,證明材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評標委員會無法準確判定符合評審要求的,該業績將不被認可。聯合體投標人的業績,應是組成聯合體的各自成員的業績合并計算。
3.1.4財務要求:提供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認定的財務會計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近三年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財務狀況表。聯合體投標的,應包括聯合體各方財務情況。
3.1.5關鍵崗位人員的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或其他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行業的注冊工程師、一級造價工程師等),具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水利水電)工程EPC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
項目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水利水電)工程的設計總工程師或副總工程師職務。
項目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有安全資格證書(B證),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水利水電)工程EPC總承包或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副經理或施工負責人。可由項目經理兼任。
項目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過1個及以上光伏(風電、水利水電)工程的技術負責人。
3.1.6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投標人員滿足項目需要,且注冊在本單位。項目管理最低配備要求12人,包括但不限于
(1)項目班子(2人);
(2)工程管理崗(3人);
(3)質量管理崗(1人);
(4)安環管理崗(2人);
(5)合同管理崗(1人);
(6)綜合管理崗(2人,包括檔案管理);
(7)設備管理崗(1人)。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各相關投標均無效。
(4)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根據聯合體協議職責分工共同完成投標文件,并由聯合體牽頭人統一提交給招標人。投標文件每一頁須由聯合體各方均加蓋公章,表明共同認可投標文件;
(5)盡管委任了聯合體牽頭人,但聯合體各成員之間在投標、簽訂合同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相互承擔連帶責任。招標人有權要求聯合體任何一方承擔聯合體全部責任。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滿足本公告規定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并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5年11月19日10時00分-11月24日10時00分前(北京時間)……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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