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報價 現針對《江西聯興公路工程 2026-2027年塔柏采購項目詢價文件》中的有關內容做出修改如下: 對本項目詢價文件中“第二章 評審辦法”“三、報價排序規則”中增加條款“3.如報價人向詢價人提供的發票類型為免稅(自產農產品銷售)發票,則報價人的“排序報價”按扣除9%(即報價總價×9%可抵扣金額)可抵扣稅率后的總價進行計算。 “第三章 報價文件格式”“3.發票承諾函”條款中“如我方確定為中選單位,我方在本項目實施完成承諾向合同簽訂人提供發票的稅率為: %。發票的類型為:增值稅 (填寫專用或普通)發票。”修改為“如我方確定為中選單位,我方在本項目實施完成承諾向合同簽訂人提供發票的稅率為: %或免稅。發票的類型為:增值稅 (填寫專用或普通)發票。若因我方自身原因如未按規定備案、發票信息填寫錯誤等原因導致免稅發票無法通過稅務驗證或無法滿足合同簽訂人財務抵扣 / 核算要求的,其造成的損失由我方全額承擔。” 本補遺書內容為詢價文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已發布的詢價公告和詢價文件與本次補遺書不一致之以本補遺書內容為準,報價人須根據本補遺書內容對報價文件作出修改,否則詢價人有權否決報價人的報價文件。對各潛在報價人造成的不便,請諒解。 江西聯興公路工程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