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標公告
電動汽車服務 2026年信息化業務輔助服務框架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CG3800022002233226)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電動汽車服務 2026年信息化業務輔助服務框架招標項目,
2.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項目概述: 電動汽車服務 (以下簡稱“ 電動”)作為 發展電動汽車服務產業的專業服務公司,近年來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軟件開發相關技術工作的部分專業人員需求缺口,現通過框架采購的方式統一2026年信息化業務輔助服務框架采購,選擇具有提供相關業務輔助服務能力的單位或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公司),為相關業務開展提供所需的業務輔助服務。將本次框架采購中綜合評價優秀、專業、信譽良好的投標人作為中標供應商,授予框架協議。本次項目工作內容包括:為新能源充電換電、車網互動、智能出行、AI智能等業務領域提供專業的IT信息化解決方案,涵蓋規劃、調研、分析、研究、生產、運維、運營等關鍵環節的IT信息化輔助服務。
2.2招標范圍: 電動汽車服務 (以下簡稱“ 電動”)作為 發展電動汽車服務產業的專業服務公司,近年來隨著業務的不斷發展,軟件開發相關技術工作繁多,現需采購具有相關服務能力的單位開展信息化建設輔助工作,提供業務輔助服務。本次項目工作內容包括:為新能源充電換電、車網互動、智能出行、AI智能等業務領域提供專業的IT信息化解決方案,涵蓋規劃、調研、分析、研究、生產、運維、運營等關鍵環節的IT信息化輔助服務。
2.3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廣東省深圳市
2.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5招標分類:框架(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 本項目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內有效。供應商實際采購量達到需求預測量上限(需求預測量×(1+20%),下同)時,即終止該供應商的框架協議。供應商實際采購量在需求預測量上下限80%~120%)之間的,按期終止框架協議。供應商實際采購量未達到需求預測量下限(需求預測量×(1-20%)的,應延長該供應商的協議有效期限,延長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在延長期內,該框架協議的實際采購量達到下限時立即終止框架協議。延長期滿仍未達到下限,自動終止框架協議。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在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及合同條款中,明確各標包框架采購協議承諾的采購金額及允許上下限浮動比例和框架采購協議執行規則等內容)。
2.6標的清單及分包情況:
| 序號 | 標的 | 概算金額(萬元) | 標包號 | 標包名稱 | 標包金額(萬元) | 最高限價(萬元) | 是否特殊包 | 招標文件收取費用(元) | 投標保證金(元) |
| 1 | 電動汽車服務 2026年信息化業務輔助服務框架招標項目 | 900 | 1 | 電動汽車服務 2026年信息化業務輔助服務框架招標項目 | 900 | 900 | 否 | 不收取 | 不收取 |
備注:
(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個投標人在一個標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過最大中標包數的標包。
(2)預計采購金額為采購需求預測數據,僅作為招標預估規模供投標人參考,并不代表招標人對采購量的承諾,最終以實際框架結果有效期內具體委托量為準。部分標包,特別是預計量少的標包,可能出現部分單位協議期內無實際需求的情況,請在知悉并接受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