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EPC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新疆化工公司現有一套60萬噸烯烴/年的烯烴分離裝置,年產30萬噸聚合級乙烯和30萬噸聚合級丙烯,同時副產丙烷、混合C4、C5+和燃料氣。本項目采用一種深冷液化+低溫精餾技術,回收烯烴分離裝置油吸收塔頂甲烷氫尾氣中95%及以上丙烷組分。油吸收塔頂甲烷氫尾氣中主要組分為甲烷、氫氣、氮氣、丙烷,同時含有少量的一氧化碳、乙烯、乙烷、丙烯、碳四及以上等組分。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的設計應能滿足甲烷氫尾氣流量和甲烷氫尾氣組成的變化需要,同時應保證甲烷氫尾氣流量和組成在設計條件下,負荷在70%-130%變化范圍內,尾氣中丙烷回收率不低于95%的要求,且經濟合理,技術可靠。
2.1.2招標范圍:新疆化工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EPC總承包(以下簡稱“合同裝置”或“裝置”)為本次招標項目,包含該改造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所有工作。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2.1在招標人提供的基礎信息和數據基礎上,完成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設計和技術服務。詳細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裝置詳細工程設計內容規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關要求。
2.1.2.2完成為建成裝置所需要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催交、檢驗、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和現場物資管理等工作,并將其運至裝置現場交付安裝;投標人負責建筑、施工等垃圾的處理,按烏魯木齊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烏環規〔2025〕4 號)要求執行。
2.1.2.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標圖紙文件及以下:
(1)新增設備基礎、平臺支撐的安裝。
(2)新增閥門的安裝,根據安裝需求調整現有閥門平臺及支撐。
(3)根據需要拆裝隔離盲板及臨時管線等。
(4)提供與現有管線及設備連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裝工作。
(5)閥門試壓,工藝管線的配管、安裝、打壓、吹掃、酸洗、無損檢測和甩頭的連接以及設備的安裝、調試。
(6)現場控制儀表安裝、電纜鋪設,DCS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SIS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等。有毒及可燃氣體檢測系統就地臺件的安裝、電纜鋪設,機柜安裝、接地、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等。負責通過冗余光纜送至CCR1操作室實現正常操作。包括原裝置利舊儀表設備的移位安裝、電纜敷設、系統組態、調試、投用等工作。
(7)投標人全程負責并完成該項目所有附屬設備(包括新增和利舊儀表、設備)拆除、移位、安裝、調試,試生產準備、試生產期間保運、項目驗收、資料移交、運維人員培訓等工作。
(8)電氣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變電所自動化組態及調試工作。
(9)管道、設備的伴熱、防腐及保溫、保冷等工作;設備、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發包方要求進行6S標識。(包含新舊管道、設備、設施銜接處的防腐、保溫保冷、防火、6S標識等損壞后的修復)
(10)建議投標人提前踏勘現場情況,做好項目施工所造成的地面、綠化損壞恢復工作策劃,承擔地面、綠化破壞后的恢復工作和費用。
(11)現場施工用水、電由招標人提供并指定地點,投標人負責從指定點接到施工作業點所需的材料設施及具體安裝工作。
(12)項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標人全部負責。
(13)本項目施工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監檢等工作,監檢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費用包含在投標標價中。
(14)項目交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檔案室工作。
(15)配合發包人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6)投標人負責開車試運行階段及質保期所需要備件及其他相關物資。
(17)項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檢測單位均需經發包人批準,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報審、檢測、驗收)、特種設備檢測、防爆設備設施檢驗(無損檢測單位由建設單位委托)等工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需負責最終動態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防設計評價產生的人工費、管理費、利潤、軟件使用費、文件制作費、差旅食宿費、稅等(包含專家評審費、現場專家費及召開評審會所需的費用);負責完成項目所有設計專篇審查及項目竣工驗收所有工作。
(18)投標人需服從招標人及監理單位的管理。
(19)投標人負責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新建系統和原舊系統相關聯所有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
(20)投標人應仔細審查設計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確保材料規格、材質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數量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為實現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設備,即使設計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確列出或已列出但數量不足,投標人也應自動補齊補足該項材料設備,并包含在投標文件中。
(21)負責項目涉及所有設備、材料的轉運、輔助三劑及潤滑油的提供及加注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機具等),負責該項目的吹掃、氣密、干燥、置換、儀表及聯鎖調試配合工作等,滿足開工清潔要求,承擔合同系統的調試工作。
(22)為新建系統的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提供指導、技術支持、現場技術服務和保障。
(23)負責項目竣工、投用等為完成本項目建設直至達到實現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標段劃分:本項目僅劃分1個標段(包)。
2.1.4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項目計劃完成中交時間:2026年11月30日,完成并投用時間:2026年12月31日)。
2.1.5項目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甘泉堡工業區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證書,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應用于【MTO裝置或烯烴分離裝置或脫甲烷系統裝置】上的【尾氣或輕烴或丙烷】回收項目的合同業績1份,且運行回收率不小于95%。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項目回收率不小于95%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注:若投標人提供的是EPC總承包合同業績,則獨立承接的,或僅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其中一方的業績均認可;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業績可以是組成聯合體的任一單位獨立承接的合同業績,或組成聯合體的任一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其中一方的業績均認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擔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設計項目或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施工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允許3家單位組成,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牽頭人負責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須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2-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05 16:00:00。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新疆化工公司現有一套60萬噸烯烴/年的烯烴分離裝置,年產30萬噸聚合級乙烯和30萬噸聚合級丙烯,同時副產丙烷、混合C4、C5+和燃料氣。本項目采用一種深冷液化+低溫精餾技術,回收烯烴分離裝置油吸收塔頂甲烷氫尾氣中95%及以上丙烷組分。油吸收塔頂甲烷氫尾氣中主要組分為甲烷、氫氣、氮氣、丙烷,同時含有少量的一氧化碳、乙烯、乙烷、丙烯、碳四及以上等組分。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的設計應能滿足甲烷氫尾氣流量和甲烷氫尾氣組成的變化需要,同時應保證甲烷氫尾氣流量和組成在設計條件下,負荷在70%-130%變化范圍內,尾氣中丙烷回收率不低于95%的要求,且經濟合理,技術可靠。
2.1.2招標范圍:新疆化工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EPC總承包(以下簡稱“合同裝置”或“裝置”)為本次招標項目,包含該改造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等所有工作。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1.2.1在招標人提供的基礎信息和數據基礎上,完成裝置及其配套設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設計和技術服務。詳細工程設計文件的內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裝置詳細工程設計內容規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關要求。
2.1.2.2完成為建成裝置所需要的全部設備及材料的采購、催交、檢驗、運輸、裝卸、二次搬運和現場物資管理等工作,并將其運至裝置現場交付安裝;投標人負責建筑、施工等垃圾的處理,按烏魯木齊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管理辦法(烏環規〔2025〕4 號)要求執行。
2.1.2.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標圖紙文件及以下:
(1)新增設備基礎、平臺支撐的安裝。
(2)新增閥門的安裝,根據安裝需求調整現有閥門平臺及支撐。
(3)根據需要拆裝隔離盲板及臨時管線等。
(4)提供與現有管線及設備連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裝工作。
(5)閥門試壓,工藝管線的配管、安裝、打壓、吹掃、酸洗、無損檢測和甩頭的連接以及設備的安裝、調試。
(6)現場控制儀表安裝、電纜鋪設,DCS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SIS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等。有毒及可燃氣體檢測系統就地臺件的安裝、電纜鋪設,機柜安裝、接地、系統安裝及組態、臺件調試、回路聯調等。負責通過冗余光纜送至CCR1操作室實現正常操作。包括原裝置利舊儀表設備的移位安裝、電纜敷設、系統組態、調試、投用等工作。
(7)投標人全程負責并完成該項目所有附屬設備(包括新增和利舊儀表、設備)拆除、移位、安裝、調試,試生產準備、試生產期間保運、項目驗收、資料移交、運維人員培訓等工作。
(8)電氣設備安裝、調試、試運,變電所自動化組態及調試工作。
(9)管道、設備的伴熱、防腐及保溫、保冷等工作;設備、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發包方要求進行6S標識。(包含新舊管道、設備、設施銜接處的防腐、保溫保冷、防火、6S標識等損壞后的修復)
(10)建議投標人提前踏勘現場情況,做好項目施工所造成的地面、綠化損壞恢復工作策劃,承擔地面、綠化破壞后的恢復工作和費用。
(11)現場施工用水、電由招標人提供并指定地點,投標人負責從指定點接到施工作業點所需的材料設施及具體安裝工作。
(12)項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標人全部負責。
(13)本項目施工所涉及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監檢等工作,監檢所需費用由投標人承擔,費用包含在投標標價中。
(14)項目交工資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檔案室工作。
(15)配合發包人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6)投標人負責開車試運行階段及質保期所需要備件及其他相關物資。
(17)項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檢測單位均需經發包人批準,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報審、檢測、驗收)、特種設備檢測、防爆設備設施檢驗(無損檢測單位由建設單位委托)等工作,過程中的所有費用均由投標人承擔。投標人需負責最終動態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防設計評價產生的人工費、管理費、利潤、軟件使用費、文件制作費、差旅食宿費、稅等(包含專家評審費、現場專家費及召開評審會所需的費用);負責完成項目所有設計專篇審查及項目竣工驗收所有工作。
(18)投標人需服從招標人及監理單位的管理。
(19)投標人負責烯烴分離裝置甲烷氫尾氣中丙烷回收項目新建系統和原舊系統相關聯所有設計、采購、施工等工作。
(20)投標人應仔細審查設計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確保材料規格、材質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數量滿足工程設計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為實現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設備,即使設計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確列出或已列出但數量不足,投標人也應自動補齊補足該項材料設備,并包含在投標文件中。
(21)負責項目涉及所有設備、材料的轉運、輔助三劑及潤滑油的提供及加注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機具等),負責該項目的吹掃、氣密、干燥、置換、儀表及聯鎖調試配合工作等,滿足開工清潔要求,承擔合同系統的調試工作。
(22)為新建系統的試車、開車和性能測試、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提供指導、技術支持、現場技術服務和保障。
(23)負責項目竣工、投用等為完成本項目建設直至達到實現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標段劃分:本項目僅劃分1個標段(包)。
2.1.4計劃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項目計劃完成中交時間:2026年11月30日,完成并投用時間:2026年12月31日)。
2.1.5項目建設地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甘泉堡工業區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證書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資質證書或化工石化醫藥行業(化工工程)專業甲級資質證書,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應用于【MTO裝置或烯烴分離裝置或脫甲烷系統裝置】上的【尾氣或輕烴或丙烷】回收項目的合同業績1份,且運行回收率不小于95%。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項目回收率不小于95%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注:若投標人提供的是EPC總承包合同業績,則獨立承接的,或僅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其中一方的業績均認可;若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業績可以是組成聯合體的任一單位獨立承接的合同業績,或組成聯合體的任一單位作為聯合體牽頭人或成員其中一方的業績均認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擔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設計項目或EPC總承包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技術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技術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技術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裝置或精細化工裝置施工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最多允許3家單位組成,須明確聯合體牽頭人,牽頭人負責代表聯合體參加投標,須提供聯合體協議,并明確聯合體各方分工和連帶責任。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6-02-2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6-03-05 16:00:00。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聯系 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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